說我不識大體。
我不在乎了。
回到家,我躺在床上,翻看手機裡的照片。每一張都那麼甜蜜,每一個瞬間都寫滿幸福。可現在看來,這些不過是我的一廂情願。
晚上,明遠回來了。他渾身酒氣,一進門就對著我大吼大叫。
“你知道你今天乾了什麼嗎?”他揪著我的衣領,“你知道因為你,公司多少人在背後議論嗎?”
“關我什麼事?”我甩開他的手,“是我讓你們在外麵亂搞的嗎?”
“你!”他一把推開我,我重重地撞在茶幾上。
“你瘋了嗎?”我捂著撞痛的地方,不敢相信他會這樣對我。
“是你把我逼瘋的!”他一腳踢翻茶幾,“從今天開始,我們完了!”
看著他歇斯底裡的樣子,我突然平靜下來:“好啊,那就離婚吧。”
他愣住了:“你說什麼?”
“我說,我們離婚吧。”我站起來,擦乾眼淚,“我受夠了。”
他沉默了一會兒,突然笑了:“行啊。不過你彆想分到一分錢。”
“你以為我在乎錢嗎?”
“你不在乎最好。”他冷笑,“你知道這些天我在做什麼嗎?我在轉移資產。等到離婚那天,你什麼都得不到。”
我看著他,心如死灰:“你好狠的心。”
“彼此彼此。”他整理了一下衣服,“你自己搬出去吧,我和夢夢要住這裡。”
“你說什麼?”
“我說,這房子我要留給夢夢住。”他理所當然地說,“反正你也冇出什麼錢。”
這句話徹底激怒了我。這套房子是我們結婚時一起買的,首付一半是我的積蓄。這五年的房貸,也是我們一起還的。
“你想得美!”我衝上去推他,“這房子有我一半!”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讓我疼叫出聲:“那你去法院告我啊!我倒要看看,你拿什麼證據證明這房子有你的份!”
我這纔想起來,當初買房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