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戰
【原文】
凡戰,所謂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勝之理,則我且固守,待敵有可勝之理,則出兵以擊之,無有不勝。法曰:“知不可勝,則守。”①漢景帝時,吳、楚七國反②,以周亞夫③為太尉,東擊吳、楚七國。因自請於上曰:“楚兵剽輕④,難與爭鋒,願以梁⑤委之、絕其食道,乃可製也。”上許之。亞夫率兵既會兵滎陽⑥,吳方攻梁,梁急,請救於亞夫。亞夫率兵東北走昌邑⑦,堅壁而守。梁王使使請亞夫,亞夫守便宜,不往救。梁上書於景帝,帝詔亞夫救梁。亞夫不奉詔,堅壁不出,而使弓高侯⑧等將輕騎絕吳、楚兵後食道。吳、楚兵乏糧,饑,欲退,數挑戰,終不出。夜,亞夫軍中驚亂,自相攻擊至於帳下。亞夫堅臥不起,頃之,自定。後吳奔壁東南陬⑨,亞夫使備西北。已而,吳兵果奔西北,不得入。吳、楚兵饑,乃引兵退。亞夫出精兵追擊,大破之。吳王濞棄其軍,與壯士數千人亡走,保於江南丹徒⑩。漢兵因乘勝追擊,儘虜之,降其郡縣。亞夫下令曰:“有得吳王者,賞千金。”月餘,越人斬〔吳王〕首以告。凡相攻守三月⑾,而吳、楚悉平。⑿
【註釋】
①知不可勝,則守:語出《孫子兵法·形篇》,但與孫子原文略異,原文是:“不可勝者,守也。”
②吳、楚七國反:西漢初年,高祖劉邦為鞏固劉氏家族的最高封建統治地位,大封同姓子弟為王。受封的諸侯王,在其封國之內,有自行收取租賦、煮鹽鑄錢的權力,因而逐漸形成與中央政權相抗衡的獨立王國。到文、景二帝時,先後采納賈誼、晁錯建議,實行削弱王國封地的措施,以加強中央集權。這就激起諸侯王的嚴重不滿。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吳王劉濞聯合楚王劉戊、趙王劉遂、膠東王劉雄渠、膠西王劉卯、濟南王劉辟光、淄川王劉賢等,以誅晁錯為名,發動大規模武裝叛亂。後為中央政府先後平定。
③周亞夫:西漢名將。漢初大將周勃之子,初封條侯,文帝時受命駐軍細柳(今陝西鹹陽西南),在防禦匈奴貴族進攻的鬥爭中,軍功卓著,治軍嚴整。景帝時因率軍平定吳、楚七國叛亂有功,升任丞相。
④剽輕:謂勇猛輕捷。
⑤梁:即梁國,西漢初所封諸侯國之一。
⑥滎陽:地名。位於今河南滎陽東北。
⑦昌邑:屬梁地,位於今山東金鄉西北。
⑧弓高侯:馬本及諸本皆脫“弓”,今據史補。弓高侯,即韓王信之子頹當。漢文帝十四年(公元前166年),頹當自匈奴歸漢,被封為弓高侯。弓高,縣名,位於今河北阜城南。
⑨陬(zōu):意同隅,角落。
⑩丹徒:地名。位於今江蘇鎮江東南。
⑾三月:馬本及諸本皆誤作“七月”,今據史校改。
⑿本篇史例出自《史記·絳侯周勃世家》,又見於《漢書·周勃傳附周亞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