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痕跡會說話------------------------------------------ 痕跡會說話,三樓,麵積不大,但設備齊全。。牆邊是兩排鐵皮櫃子,裡麵是我收集的各種案件資料、分析報告、痕跡鑒定工具。中間是一張大桌子,上麵堆著電腦、列印機、掃描儀,還有幾個放大鏡和測量工具。:鐵鍬的照片、插座的照片、血跡照片、地麵擦痕照片,還有老張的筆記本。,說要去派出所處理老張的後事。我讓他幫我留意一下最近有冇有什麼陌生人來過舊城區。,隻有電腦風扇轉動的聲音。,把所有照片導入一個專門的檔案夾,開始進行係統分析。、電擊事件重建。,老張的死因是頭部鈍器擊打導致的顱內出血,電擊是死後偽裝的手段。這意味著什麼?,然後把他偽裝成觸電身亡。,仔細觀察。,冇有防水蓋,插頭插得很緊。我測量了幾個關鍵數據:插座距離地麵的高度是1.52米,距離鐵欄杆的水平距離是1.18米。,他的身高1.7米,手臂長約0.7米,他需要站在距離插座0.5米以內的位置,才能用手觸碰到插孔。.18米。
除非老張站在欄杆上,或者有人把什麼東西遞給他……
否則他不可能在那個位置觸電。
我打開地麵擦痕的照片。
擦痕從鐵欄杆下方延伸到粉筆輪廓的位置,長度約0.45米,寬度約0.15米。痕跡很淺,但方向清晰——從欄杆向外。
這是拖拽痕跡。
有人把老張拖到那個位置。
我又在血跡照片上做了一些標註。
血跡的位置在欄杆下方0.3米處,呈點狀和線狀混合,方向是從欄杆向外擴散。如果老張是背對欄杆被按住,血液從頭部或背部滴落,那血跡的方嚮應該是垂直下落,而不是向外擴散。
除非……
老張在被拖動的過程中,血液一直在滴落。
血液從欄杆位置開始滴落,拖動過程中在地磚上留下斷續的痕跡。
最後在粉筆輪廓的位置彙聚成一片。
我把這些發現輸入電腦,生成了一份簡單的現場重建報告。
結論:老張先在欄杆附近被鈍器擊打頭部,導致昏迷和出血。然後凶手把他拖動到距離欄杆0.45米的位置,讓他趴在地上,右手靠近鐵欄杆。最後凶手用某種方式讓電流通過欄杆,使老張看起來像是在扶著欄杆時觸電身亡。
凶手很專業,但漏掉了一些細節。
血跡的方向。
地麵擦痕的形態。
插頭插入的深度。
這些都說明凶手在偽造現場時過於倉促,或者缺乏專業的法醫知識。
二、凶器分析
接下來我分析那把鐵鍬。
根據法醫報告,凶器是某種有棱角的金屬物品,長度約15厘米,寬度3到5厘米。創口邊緣不規則,說明凶器表麵可能有鏽蝕或者不平整。
我調出鐵鍬的照片,重點觀察鍬頭的側麵。
鍬頭是一塊梯形鐵板,厚度約0.3厘米,側麵有輕微的捲曲。在鍬頭側麵中段的位置,我看到了一些黑色的痕跡——氧化鐵的顏色,但不排除是乾涸的血跡。
我測量了鍬頭側麵的尺寸。
鍬頭側麵長度約18厘米,寬度約4厘米。
和法醫描述的凶器尺寸吻合。
但鍬頭側麵是平麵,不是棱角分明的結構。
除非……
凶手用的是鍬頭的邊緣,而不是平麵。
我又仔細看了看鍬頭邊緣的細節。
鍬頭下緣有輕微的捲曲,形成了一個不太鋒利的刃口。這個刃口如果用力揮動,打在人的頭部,確實可能造成類似鈍器擊打的創口。
但法醫說創口邊緣不規則……
如果凶器表麵有鏽蝕或者不平整,打出來的創口確實會不規則。
這把鍬的邊緣有鏽蝕。
我放大鍬頭邊緣的照片,仔細觀察。
鏽蝕的區域集中在下緣左側,大約5厘米的長度。
這片區域的表麵粗糙,邊緣有輕微的捲曲和毛刺。
如果用這個位置擊打頭部,確實可能造成不規則的創口。
我又檢查了鍬柄上的劃痕。
劃痕集中在木柄的中上部,長度約8厘米,方向是縱向。劃痕深度不一,有些深,有些淺,像是被人用力握過。
正常使用鐵鍬的時候,手握的位置應該在木柄的下端,靠近鍬頭連接處。
中上部的劃痕說明有人用一種不正常的姿勢握著鍬柄。
什麼姿勢需要握在這個位置?
我模擬了幾個動作,最後想到了一個可能。
如果用鍬柄撬東西……
把手握在鍬柄中上部,鍬頭插進縫隙,用力向下壓……
這個動作會導致手掌和鍬柄之間產生摩擦,形成縱向的劃痕。
老張被擊打之前,可能正在用這把鍬撬什麼東西。
或者……
凶手用這把鍬撬開過什麼。
三、作案時間視窗
我調出老張出事那天的時間線,和老周提供的資訊進行對比。
11月6日,下午5點左右:有人看到老張在羊圈後麵挖坑。
11月6日,晚上7點左右:場長王德發離開場部,回家。
11月6日,晚上8點左右:張磊接到老張的電話,說撿到了值錢的東西。
11月6日,晚上10點左右:最後有人看到老張在羊圈附近。
11月7日,清晨5點:王德發發現老張屍體。
作案時間視窗:晚上10點到清晨5點之間,約7個小時。
七個小時的時間足夠凶手完成所有操作——擊打、拖拽、偽裝現場、清理痕跡、離開。
但問題是,凶手怎麼知道老張那天晚上會一個人在羊圈?
老張平時住在場子裡,但不是每天都去羊圈後麵。
那天他突然去挖坑,是因為……
我想起老張筆記本裡的記錄。
11月3日,老張挖出了那個東西。
11月3日到11月6日,他一直在猶豫怎麼處理。
11月6日晚上,他決定去把那個地方再挖一挖,看看還有冇有彆的東西。
他冇想到有人在監視他。
或者說,有人等這個機會等了很久。
四、凶手側寫
綜合所有資訊,我開始對凶手進行側寫。
身高:根據老張被拖拽的位置和鐵欄杆的高度,凶手的身高應該和老張相近或者更高,否則難以把他按住。根據老周提供的資料,老張身高約1.72米。凶手身高估計在1.7米以上。
力量:凶手能夠擊昏一個成年男性(老張),然後把他拖動0.45米,說明力量較大。男性可能性較高。
專業程度:凶手知道如何偽裝觸電現場,說明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但偽裝的手法不夠專業,遺漏了很多細節,說明凶手可能不是職業殺手,而是臨時起意或者受雇於人的普通人。
動機:最可能的動機是滅口。老張知道某些秘密,而這個秘密和十年前的案子有關。凶手殺人不是為了圖財,而是為了掩蓋真相。
與十年前案件的關聯:這個案子和老張的筆記本、老張和陳教官的關係、鐵鍬的使用痕跡……都指向同一個方向——老張的死和十年前的連環凶案有關。
五、關聯分析
我打開另一個檔案夾,裡麵是我這些年收集的關於十年前連環凶案的所有資料。
1999年12月,連環凶案,四名受害者,全是年輕女性,被勒殺。最後一名受害者死亡後第二天,擔任主偵工作的教官陳硯在勘查現場時中槍身亡。
陳教官的死和連環凶案是同一個凶手嗎?
還是說,連環凶案和教官之死是兩個獨立的案子?
當年官方的結論是:陳硯在勘查現場時發現了凶手的蹤跡,被凶手滅口。凶手就是連環凶案的凶手,作案手法一致。
但我不這麼認為。
連環凶案的受害者都是被勒殺的,冇有槍擊。
陳教官是被槍殺的。
凶手不是同一個人。
或者說,凶手不止一個人。
我翻出那份1999年12月24日的勘查報告照片,仔細閱讀。
“第四名受害者現場發現一枚彈殼,位於牆角縫隙內,彈底標記顯示為某軍工企業生產的製式彈藥。”
製式彈藥。
這意味著槍支來源是軍警係統,而不是黑市。
能接觸到製式槍支的人,要麼是軍人,要麼是警察,要麼是……
某些特殊部門的人。
我把這枚彈殼的資訊和老張事件中的彈殼資訊進行對比。
老張留下的彈殼……
我冇有親眼看到實物,但從老張的記錄來看,那枚彈殼應該是同一類型——都是製式彈藥。
如果兩枚彈殼來自同一批次……
那殺死陳教官的凶手和殺死老張的人,可能使用過同一把槍。
或者,至少他們有相同的武器來源。
我深吸一口氣,感覺自己離真相更近了一步。
六、待解之謎
分析到一半,我停下來,揉了揉太陽穴。
問題越來越多。
第一,寄給我照片的人是誰?
第二,3-04那個地方到底藏著什麼?
第三,那枚彈殼現在在哪兒?
第四,2019年來找老張的人是誰?
第五,殺死老張的人現在在哪兒?
我決定下一步集中調查一個問題。
寄照片的人。
我回到工作室,打開電腦,開始追查那封匿名郵件。
郵件發送時間是淩晨三點十七分,發件地址是一串亂碼。附件照片是從某個角度翻拍的,畫質不高,拍攝日期應該是十年前的案卷。
能接觸到十年前案卷的人,要麼是當年的辦案人員,要麼是……
有渠道獲取這些資料的人。
我查了查當年參與辦案的人員名單。
大部分已經退休或者調離,隻有少數幾個人還在原崗位。
盛瀾。市刑偵隊隊長。
當年他是普通警員,負責外圍調查,冇有接觸核心現場。但他後來升遷很快,不到十年就當上了隊長……
有意思。
我冇有急著下結論,而是繼續查盛瀾的背景。
盛瀾,38歲,警校畢業,一直在刑偵係統工作。
參與破獲過多起大案要案,業務能力很強。
但有一點讓我在意——
盛瀾和陳教官是同一屆警校畢業的。
陳教官比他大七歲,但據說他們關係很好。
陳教官出事後,盛瀾的反應是什麼?
查不到任何記錄。
就好像這件事從來冇有發生過一樣。
我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盛瀾知道些什麼嗎?
他是當年辦案人員之一,卻對陳教官的死冇有任何記錄。
他現在是刑偵隊隊長,理論上應該有權重新調查這個案子。
但他冇有。
為什麼?
是他不想查?
還是不能查?
或者……他在等什麼?
我決定先不驚動盛瀾,繼續收集資訊。
七、下一步計劃
我拿出筆記本,列出下一步要做的幾件事:
第一,追查寄照片的人。
第二,去3-04實地調查,看看那裡到底藏著什麼。
第三,把老張的彈殼和十年前的彈殼資訊進行比對。
第四,查一查2019年找老張的那些人是誰。
第五,整理所有證據,準備在合適的時候和盛瀾接觸。
我合上筆記本,看了一眼窗外。
天已經快黑了,遠處的天際線上,舊城區的輪廓在暮色中若隱若現。
陳教官。
你當年發現了什麼?
那個彈殼在哪裡?
3-04裡藏著什麼秘密?
我會一個一個找出來的。
我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夜色中亮起的點點燈光。
骨頭會說話。
隻要有人聽得懂。
我的目光落在電腦螢幕上。
螢幕上是一張照片——老張宿舍裡那張合影的放大版。
兩個男人站在一棟老房子前。一個是老張,一個是陳教官。
照片背麵寫著:“1999.12.21,與陳哥合影於第三巷。”
我把照片放大,仔細觀察陳教官身後的背景。
那棟老房子……
看起來像是舊城區的某棟建築。
門牌號被摺疊的紙張遮住了一部分,看不清。
但從建築的風格來看……
像是在第三巷附近。
第三巷……
陳教官犧牲的地方。
老張合影的地方。
難道是同一棟樓?
我猛地站起來。
3-04。
那棟被鑿掉門牌號的樓。
會不會就是照片上的這棟?
我拿出手機,調出之前在舊城區拍的照片——那棟被拆了一半的樓,牆上還殘留著被鑿掉的門牌號痕跡。
如果我把這些照片和合影照片進行比對……
就能確認是不是同一棟樓。
我快速操作電腦,把兩張照片放到同一個螢幕上,調整角度和比例。
比對的過程很複雜,我花了一個多小時才完成。
但結果讓我心跳加速——
高度吻合。
陳教官和老張合影的地方,就是3-04。
那棟被人故意鑿掉門牌號的樓。
那棟十年前被當作案發現場的樓。
那棟在陳教官的照片裡,指尖指向的樓。
所有的線索都指向同一個地方。
我站在窗邊,看著夜色中的城市。
3-04。
我明天就去。
(第4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