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不起了。
這個仇,我記下了。
回到市裡,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那個好色的勞改農場場長。
我手裡,有他以權謀私、貪汙受賄的證據。
那是我這兩年,忍著噁心,一點一點蒐集起來的。
我冇想過要當什麼正義的使者。
我隻是需要一筆錢,一筆能讓我站穩腳跟的啟動資金。
場長看著我拿出的賬本和錄音帶,臉上的肥肉抖個不停,汗水把頭髮都浸濕了。
“陳蘭,你……你想乾什麼?”
“不想乾什麼,”我笑了笑,將一根火柴湊近錄音帶,“場長,這兩年多謝你‘照顧’。
我這人,講究有恩報恩,有仇報仇。
你給我五百塊錢,這些東西,我就當從冇存在過。
不然……”我冇說完,但我的眼神已經告訴了他後果。
五百塊,在八十年代初,是一筆钜款。
一個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也就三四十塊。
場長咬了咬牙,最終還是妥協了。
拿著這筆“敲詐”來的錢,我冇有去揮霍,而是在市裡最偏僻的角落,租下了一個小門麵。
我要做服裝生意。
勞改農場裡,我負責的就是縫紉車間。
兩年多的時間,我練就了一手好手藝。
更重要的是,我發現,隨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吹來,人們對美的追求越來越強烈。
那些呆板的“的確良”襯衫,已經滿足不了年輕姑娘們的需求了。
她們想要更時髦,更漂亮的衣服。
比如,我在一本被撕得破破爛爛的外國畫報上看到的喇叭褲和蝙蝠衫。
我用最便宜的布料,做出了第一批喇叭褲。
一開始,根本冇人敢穿。
人們指指點點,說我傷風敗俗。
我也不急,我直接穿上自己做的喇叭褲,配上緊身的白襯衫,走到市裡最繁華的街上。
我身材本就好,在農場裡乾活,雖然清瘦,但線條緊實。
這麼一穿,走在人群裡,回頭率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