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財政局的第一個星期,沈靜言學會了三件事。
第一件:如何在一堆無關緊要的檔案裡,找到真正值得看的東西。局長秘書的日常工作,說白了就是個篩子——每天有幾十份檔案從各個處室遞上來,經她的手分類、整理、摘要,然後送到顧明慎的辦公桌上。大部分檔案都是例行公事:預算報表、人員調動、物資申請。但偶爾,偶爾會有一份檔案,夾在那些例行公事中間,像一把刀藏在棉絮裡。她需要認出那把刀。
第二件:如何在走廊裡走路。財政局的大樓裡,腳步聲是有講究的。走得快了,顯得慌張;走得慢了,顯得懈怠。她學會了一種不快不慢的步伐,像鐘擺一樣準確,讓人聽過就忘。一個好的潛伏者,應該像一滴水落進大海。
第三件:如何在顧明慎麵前做一個合格的秘書。
這件事最難。
這一個星期裡,他們說的話加起來不超過五十句。每天早上她敲門進去,問當天的日程。他頭也不抬地遞給她一張紙,上麵列著會議時間和來訪名單。她接過紙,說一聲“好”,轉身離開。偶爾他會有額外的交代:“下午的會議推遲半小時”“給經濟委員會的復函今天要發出去”。她記在本子上,照辦。
公事公辦。像兩個陌生人。
但沈靜言注意到一些事情。
比如茶杯。
第一天上班,她走進辦公室,桌上放著一個茶杯。白瓷的,很乾凈,和她之前用慣的那個不一樣。她沒多想,倒了水,開始工作。第二天,茶杯還在。第三天,還在。第四天,她拿起茶杯的時候,發現杯壁上有一朵青花——不是純白的,是青花瓷。
她的手指停了一下。
她在重慶用的那個茶杯,就是青花瓷的。舊貨市場淘來的,花了三塊錢。燈罩上刻著“別怕,我在”的那個,也是青花瓷。
巧合?也許。上海灘的青花瓷茶杯多了去了。
但她注意到另一個細節。
第五天下午,她去他辦公室送檔案。他不在,桌上攤著幾份檔案,旁邊放著一本台曆。她掃了一眼——秘書的職業習慣,看什麼都像在看檔案——然後她的目光定住了。
台曆翻到的那一頁,是1940年3月15日。
今天是1943年8月。一本台曆,在辦公桌上擺了三年半,沒有翻過。
她把檔案放下,轉身離開。走到門口的時候,她的手心在出汗。
1940年3月15日。她在心裡默唸這個日期。那是她在重慶簽離婚協議的日子。她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在下雨,她沒帶傘,淋著雨走回了那間小屋。顧明慎在後麵追出來,把傘遞給她,她沒有接。他撐著傘,站在雨裡,看著她走遠。
那是她最後一次在重慶見到他。
三年半了。那本台曆,還停在那一頁。
她想告訴自己這是巧合。但她說服不了自己。
還有一件事。
他偶爾會抬頭看她。
不是每次她進去的時候,隻是偶爾。她低頭記錄日程的時候,她轉身要走的時候,她站在門口等指示的時候。他的目光會落在她身上,很短,不到一秒,然後移開。但那一秒裡,她感覺到他在看她——不是看一個秘書,是看她。
那種目光,和正常的上下級關係之間,大概隔著一秒鐘的距離。
她沒有回應。假裝沒有注意到。低下頭,翻本子,寫字。做一切一個合格的秘書應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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