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好了。」我說,「這婚早該離了。」
「那你以後住哪兒?」
「先租個房子吧。」我說,「等離婚手續辦完,分了錢,再做打算。」
王嬸想了想:「我家老房子空著,你先住那兒。」
「那怎麼行……」
「怎麼不行?」王嬸打斷我,「反正空著也是空著,你幫我看著房子,我還省心呢。」
我知道她是想幫我,就沒再推辭。
老房子就在隔壁,收拾得很乾淨。
我住了進去。
第一晚,睡得特彆踏實。
沒有半夜要起來給陳建國倒水。
沒有早上五點就要起來做早飯。
沒有隨時會響起的、命令我做這做那的聲音。
原來一個人生活,可以這麼安靜。
第二天,我去鎮上辦了張新手機卡。
舊卡我沒扔,但也沒開機。
我想給自己一段完全清淨的時間。
王嬸介紹我去她侄女開的小超市幫忙。
工作很簡單,就是收銀理貨。
工資不高,但夠我生活。
更重要的是,我有事做了。
不用整天想著那些糟心事。
超市老闆娘叫小芳,是個爽快的女人。
聽說我的事,氣得直罵陳建國不是東西。
「梅姨,你就該這樣!女人啊,不能太慣著男人!」
我笑笑,沒接話。
不是慣著,是以前沒勇氣。
總覺得離婚是丟人的事。
總覺得為了孩子,要維持一個完整的家。
可現在想通了。
完整的家不是形式上的完整。
是心裡的完整。
是一家人相互尊重,相互體諒。
而不是一個人無限付出,另一個人覺得理所應當。
在超市工作了一週後,我接到了陳浩的電話。
他用新號碼打來的。
「媽,你還好嗎?」
「挺好的。」我說,「有事嗎?」
「爸……答應離婚了。」陳浩的聲音有些低落,「但他隻願意分你二十萬。」
三十年的婚姻。
共同財產至少幾百萬。
他隻願意分我二十萬。
「你告訴他,」我說,「要麼按法律分,要麼法院見。」
「媽,爸的脾氣你也知道,他……」
「他的脾氣我知道,」我打斷他,「所以我纔要離婚。陳浩,你要是還認我這個媽,就彆勸我。」
電話那頭沉默了。
半晌,他說:「我知道了。
掛了電話,我繼續理貨。
心裡沒有波瀾。
有些人,看清了,也就放下了。
08
陳建國最終妥協了。
可能是我態度堅決,可能是他怕鬨上法院丟人。
我們協議離婚。
財產對半分。
房子、存款、股票,都清清楚楚地分了。
簽字那天,陳建國一直黑著臉。
「周梅,你會後悔的。」他說。
「我不會。」我簽下自己的名字,很平靜。
走出民政局,陽光刺眼。
手裡的離婚證很輕。
但我的心很踏實。
「媽。」陳浩等在門口,「我送你。」
「不用了,」我說,「我自己回去。」
「媽……」陳莉也在,眼睛紅紅的,「你真的不跟我們回去了?」
「那裡不是我的家了。」我說。
他們看著我,眼神複雜。
有不捨,有愧疚,可能還有一絲不理解。
不理解為什麼我要為一張欠條,鬨到離婚。
他們不懂。
那張欠條不是原因。
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是三十年積累的委屈,找到了出口。
「以後常來看我。」我說,「但彆勸我回去。」
我轉身要走,陳建國叫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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