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我一個人來滑雪散心,冇想到晚上,我弟跟家裡吵架離家出走來投奔我。 前台攔住他要額外登記,我解釋道:“他是我弟,吵架跑出來的,冇帶身份證,就住一晚,明天我就送他回去。” 前台聽完,曖昧地打量著我們,衝著我弟擠眉弄眼,一副“我懂”的表情。 “行,” 她輕佻地笑著,“情人節嘛,我都懂的,彆害羞。” 看弟弟一臉倦容,我忍著噁心帶他上了樓。 可晚上,我卻刷到一條附近的帖子。 “現在的小姑娘太不檢點了,情人節帶野男人回酒店,被我抓到還嘴硬,非說是自己弟弟,當我看不出來?” 有網友質疑她是不是認錯了。 “我乾這行十多年了,絕不可能認錯!她不敢登記,肯定是怕自己丈夫查出來她亂搞!一會我就去趴門上聽聽她叫得多響,到時候給你們直播啊!” 我一愣,冇這麼巧吧? 直到我點開她偷拍的照片,全身血液瞬間凝固。 這不就是我嗎! 等等! 她說的野男人,不會是地鋪上躺著的那貨吧? 可他真是我親弟弟啊!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