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當天,沈既白的朋友在民政局門口起鬨,說要玩婚前“新娘評分”。我原本以為隻是無聊玩笑。直到評分卡發到我手裡,我看見上麵寫著他前女友的名字。沈既白的姐姐率先舉牌:“情緒價值,兩分。”他的兄弟笑著接話:“性格,一分,太擰巴。”連我親妹妹都晃著筆,漫不經心地給了零分:“親和力太差,很難親近。”輪到沈既白,他沉默幾秒,最後寫下:“安全感,三分。”我心頭一刺。我見過他前女友,明媚大方,根本不該被他們這樣羞辱。於是輪到我評分時,我看著卡片認真開口:“我覺得她至少值得八分,她冇有你們說得那麼糟。”話音剛落,我妹妹突然笑出聲:“姐,你什麼時候這麼會誇自己了?”我渾身一僵。低頭翻過評分卡,才發現背麵貼著一張照片。照片上的人,不是他的前女友,是我。原來從頭到尾,被他們當眾打分、嘲笑、審判的人,一直都是我。民政局叫號聲響起。沈既白伸手牽我,語氣不耐:“行了,彆因為遊戲耽誤正事。”我看著他伸過來的手,把手裡的號碼紙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這證,我不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