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有兩本相冊。姐姐那本從出生拍到十六歲,每頁都有日期和手寫備註。我的那本隻有七張照片,全是在醫院拍的。六個月打卡驗血型,一歲做HLA基因檢測,三歲第一次骨穿。每張照片背麵都寫著同一句話:“與大寶匹配度99.8%。”十五歲那年做完骨髓移植,我在病床上躺了五天。姐姐康複出院時,爸媽在客廳掛了橫幅:“歡迎寶貝回家。”我還在醫院打退燒針,冇人接我。我自己打車回去的。進門看見姐姐靠在沙發上吃車厘子,媽媽給她剝蝦。我說我還有點暈。爸爸頭也不抬:“年輕人恢複快,彆矯情。”那天晚上我翻到了媽媽的日記本。第一頁,日期是我出生前兩年。上麵隻有一句話:“醫生說最好再生一個,自體家庭供者成功率最高。”後麵每一頁都在記錄姐姐的病情,而我的存在隻出現在“供體”一欄。十五年了,原來我不是女兒,而是處方箋上的一味藥。既然藥到病除,那這味藥,也該從藥櫃裡消失了。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