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男友有個原則,工作從不接私人案子。連我有事找他打官司都需要避嫌。直到七夕節那天,我突然收到自己的裸照。對方發來訊息:【你那天真的好香。】照片時間正是我陪男友見閨蜜和她弟喝醉那天。我渾身冰冷,到律所想找男友求助。卻看到他跟閨蜜討論她弟被誣陷QJ的案件。他一頁一頁翻看案件記錄,表情認真。“我相信小耀的人品,一張裸照算不得證據。”“雙方自願前提下,小耀不會被判刑。”而我忍不住開口:“你不是說從不接私人案子嗎?”周硯禮皺眉:“雪枝隻是法務律師,對這種案子不熟,再說了她一個女生在大城市打拚,不容易。”“那如果找你幫忙是我呢?”周硯禮徹底冷下臉:“我的原則你清楚。”我笑了。原來他的原則隻對閨蜜例外。既然如此,這個男朋友我不要了。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