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宴上,我的校花未婚妻把我叫上台。她挽著首富的兒子,笑得像隻孔雀。「給大家表演個節目,背一遍你給我寫的備忘錄。」全場鬨堂大笑。我是圈裡最有名的舔狗,舔了她三年。為給她買包,我一天打三份工。可她轉頭就把包送給了首富兒子當見麵禮。我攥緊話筒,目光越過她,看向台下角落裡的閨蜜。那纔是我蟄伏三年的真正目標。我清了清嗓子,開始背誦。「她喜歡藍色鳶尾,討厭香菜。」「她對芒果過敏,生理期會肚子疼。」「她最喜歡的電影是《羅馬假日》。」未婚妻的笑容僵在臉上。因為我說的,全都是她閨蜜的喜好。她氣急敗壞地來搶話筒:「周燃!你背錯了!」我側身躲開,對著話筒輕笑一聲。「冇錯啊,我舔的,一直都是她。」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