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出生那年,我從爸媽的掌上明珠變成了透明人。曾經我被蚊子咬紅手臂,媽媽愧疚得一夜未眠。可後來弟弟將開水打翻,燙得我背上全是水泡,媽媽卻隻顧讓弟弟不要自責。十七歲那年,家中意外起火,爸媽更是第一時間抱著弟弟衝出門。而我被遺忘在家,險些被燒死,爸媽纔想起還有一個女兒。最後我被搶救過來,腹部卻多了一道十厘米的傷口。爸媽握住我的手,含淚解釋弟弟檢查出尿毒症,擅自將我的一顆腎給了他。看見他們眼底失而複得的驚喜和感激,我以為付出就能換來愛。果然十八歲這年的元宵節。媽媽將第一個湯圓給了我。我驚喜抬頭,卻隻見她眼裡明晃晃的算計。“招娣,你弟弟隻有一顆腎,要是還冇房肯定娶不到老婆。如今你十八歲,正好。嫁出去,彩禮補貼給他買房。”爸爸也難得地用正眼瞧我。“彩禮錢已經收了,明天你就嫁過去。”指腹被碗沿燙得發紅,淚水滾落進湯中。這一刻,我終於明白。爸媽不是看不見我,而是真的不愛我。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