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五年,老公晾我的衣服永遠亂七八糟。真絲襯衫被他夾出深痕,羊絨衫洗完直接掛起,連貼身衣物也隨手晾在陽台外麵。我提醒他,他隻會皺眉:“衣服能晾乾不就行了?哪來那麼多講究。”後來,他晾一次,我重晾一次。五年,次次如此。七夕那天,他說公司加班。那是他前同事新開的洗衣店。她剛辭職創業,開業當天忙不過來,他便瞞著我請假過去幫忙。女人看著他手裡的衣服,笑道:“七夕還讓你來幫忙,她不會生氣吧?”“冇事,她好哄。”他說著擦淨衣架,把她的裙子翻到反麵,又將針織衫平鋪晾好,連衣袖的褶皺都耐心撫平。每一步,都是我教過他無數次的。原來他記得。隻是我的衣服,不值得他費心。我看著懷裡的紀念日蛋糕,忽然連推門質問的力氣都冇有了。那天,我把蛋糕扔進垃圾桶,預約了離婚。這個男人,我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