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江予川半夜出門陪失戀的青梅喝酒。 我被他患上精神病的小叔壓在床上折磨了整夜。 那之後,隻要聞到江予川身上有酒味,我便瘋了般撕扯他的衣領,衝他從頭到腳潑消毒液。 他自責當年冇鎖好門,每次都耐心的跟我道歉。 但今天,他直到淩晨纔回來。 剛到家門口,濃厚的酒味便撲鼻而來。 我猩紅著眼站起身,衝過去惡狠狠甩了他一巴掌: “這麼晚回家,是不是又陪你那小青梅買醉去了?” “上次你半夜出門,我絕望之際給你打電話,你卻在陪她喝酒,一個也冇接!” 無視他手足無措的解釋,我強行將他按倒,在他脖頸處咬下一道道血痕: “疼不疼?我當年比這還疼一萬倍!” 我再度拽過消毒液潑向他,江予川總算忍無可忍一把推開我,怒吼道: “滾!你這個不可理喻的瘋女人!我隻是加班陪領導喝了點酒,你至於嗎?” “身子都臟了,還拿自己當塊寶呢?沈晶晶至少比你乾淨多了!” “怪不得小叔要趁我走了後羞辱你,許如薇,除了我縱容你,誰會喜歡你這樣管控欲強到窒息的女人?” 我頭撞到牆角門框上,震得大腦嗡嗡響。 聽著他厭煩的聲音,心裡一點點涼了下來。 既然如此,這六年愛恨交織的感情,我也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