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條不成文的規矩:大的要讓著小的。小時候,最後一塊排骨要留給妹妹。上高中,她一句喜歡曬太陽,我就從朝南的臥室搬去了冇有窗的儲物間。工作後,我每月工資交八成,媽媽總說:“都是一家人,彆算得那麼清。”我聽了二十多年,也真的以為,懂事一點,他們就會多疼我一點。直到二十九歲生日那晚,我加班到淩晨,胃疼得直不起腰,回家找藥。客廳燈還亮著。爸爸蹲在地上替妹妹拆一隻限量款行李箱,媽媽把房本塞進她懷裡。“畢業禮物。市中心那套房,寫你一個人的名字。”妹妹抱住她:“姐知道了不會不高興吧?”媽媽頭也冇抬。“她最懂事,不會跟你爭。”我扶著門框,忽然笑了。原來他們不是不知道我會疼。隻是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