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公司的酒會上,看到女同事被領導下藥欺負,我報警救下了她。可是第二天她卻帶著警察來抓我,指認我是欺負她的人,領導纔是救她的人。我被警察帶走調查,成了全網皆知的“強姦犯”。公司擔心影響,將我開除。後來雖然被無罪釋放,可我卻丟了工作,我媽也被網曝氣到進了icu。我質問女同事為什麼恩將仇報。她卻振振有詞:「我冇讓你救我,是你自己多管閒事,倒黴自己受著。」「我好不容易得到的工作,不能得罪經理被開除。」下一秒,經理裸著上身出來將女同事摟在懷疑,一臉嘲諷的看著我:「你這樣冇眼力勁的人,被開除也是活該。」「我踩死你,就跟踩死一隻螞蟻一樣簡單。」我被氣得暈了過去。再睜眼,我回到參加酒會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