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遺囑公佈的那天,我的未婚夫作為執行律師,宣讀了一個荒唐的決定。 屬於我的千億集團股份,全數給了家裡收養的那個“心臟不好”的妹妹。 麵對眾人的錯愕,他推了推眼鏡,一臉大義凜然。 「聽夏,爺爺說你有手有腳,名校畢業,哪裡都能活。但念念冇有股份會被旁係欺負死的。這是我對她的保護,也是對你的考驗。」 說完,他溫柔地回握住妹妹伸過來的手。 兩人站在聚光燈下,深情對視。 原來如此。 拿我的家產,做他的聘禮。 我冇哭冇鬨,摘下手上的訂婚戒,扔進香檳塔。 他既然慷他人之慨,來成全自己的深情。 那麼這婚約也作廢吧。 畢竟,未婚夫是草,人民幣是寶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