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養了我十八年,還是記不住我。 醫生說她有臉盲症。 可她能記住我爸,記住左右鄰居,甚至能記住樓下那條老黃狗。 卻偏偏記不住我。 我放下劉海,她便問:「姑娘你找誰?」 我脫下校服,她便以為我是隔壁鄰居家的小保姆。 樓層失火那天,煤氣爆炸前一刻,我衝到她身邊要揹她下樓。 可她卻憤怒地將我鎖在門內:「又裝我女兒?看這次不燒死你!」 我在醫院躺了三個月纔回家。 從那天開始,我每天都在身上掛一塊牌子,上麵寫著「我是你女兒!」 可無論我怎麼說,怎麼寫,她還是認不出我。 直到小姨全家人回國那一天,我親眼看見她撥開擁擠的人群,將表姐抱進懷裡。 嘴裡哭嚷著:「念名校的丫頭才配做我女兒!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