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第五年,丈夫突發惡疾去世。 我一夜白了頭,打算替他辦完後事殉情而去。 老公的律師卻遞給我一份文書。 “根據沈今先生的遺囑,他名下所有財產將由沈素青女士的兒子繼承,此外沈今先生欠有一千三百萬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由你償還。” “他的墓地也早就訂好了,將會和沈女士合葬。” 沈素青是丈夫的妹妹,我以為他誤會了。 可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款像是巴掌一樣惡狠狠的扇在我的臉上。 原來丈夫和妹妹早有禁忌之戀,娶我隻是迫於家族壓力。 我們結婚那天,沈素青為他生下兒子。 五年後沈素青抑鬱症自殺去世,丈夫果斷開始服用慢性毒藥。 每每與我溫情週轉後,他轉身就會寫下更加刻薄冷漠的條款。 最終將我算計到淨身出戶還要背上钜額債務的地步。 我渾渾噩噩的墜樓身亡,再次睜眼,回到了和沈今談婚論嫁這天。 這一世,他率先抱起沈素青揚長而去。 而我心領神會,從此消失在他的世界。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