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犧牲後的第五年,我終於等到了給他追授勳章的通知。頒獎儀式前,工作人員卻將我攔在門外:“程女士,烈士家屬席已經有人了。”我愣了愣,以為是婆婆提前到了。可禮堂中央坐著的,是一個陌生女人和一對雙胞胎。兩個孩子指著台上的照片,脆生生地喊:“爸爸。”我衝去檔案室要求覈實身份。負責登記的人翻開資料,臉色漸漸古怪:“程小姐,秦隊長並冇有犧牲。”“五年前,他以創傷後失憶為由調往西北,三年前恢複記憶,已經重新組建家庭。”“您和他的婚姻,也在四年前由代理律師辦理了離婚。”我死死盯著那份離婚協議。簽名是我的,指紋也是我的。可那一年,我因救援事故昏迷了整整六個月。所有人都知道,秦硯辭曾在火場裡揹著我走了十七公裡。他滿身燒傷,卻不肯先接受治療。他說:“隻要程令儀還活著,我就永遠不會放開她。”可他如今的妻子,正是當年違規指揮、害我弟弟葬身火海的人。恍惚間,歸國竹馬低沉的聲音從身後傳來。“程令儀,他都走了五年了,你的心裡什麼時候纔會有我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