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歲生日當天,我找來小我10歲的秦牧野作為結婚對象 隻因為我見過他藏在羊皮下的狠 很適合用來幫我對付董事會那群老東西 果然不出五年,我穩居話事人位置,也培養他成為真正的商界奇才 可卻在他公司上市之際,我被一個小姑娘找上門哭訴 “姐姐,能不能還牧野自由,我的孩子不能冇有父親” 我想起今早為他繫上領帶時他回吻的熱烈,竟一時間分不清真假 隨即笑著遞給她一張支票:“你的路障從來不是我” 翌日傳來女孩流產住院的訊息,亮白的匕首抵住我的脖頸 “黎未晞,我要你血債血償” 我笑得像隻狐狸,一邊抵上那把匕首,一邊勾起他的下巴: “牧野,快五年了,還冇出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