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再婚後,我的生活費從轉賬變成了每月一張“親情借款協議”。 金額500,我必須簽字按手印寄回,才能拿到錢。 他們拿著我屈辱的簽名,在新配偶麵前炫耀自己對前任的孩子多麼“負責”和“有分寸”。 有次協議在路上寄丟了,我餓到在宿舍暈倒。 我在三人群裡求他們,我爸先發來一張他繼子獲獎的書法作品:“先學會做人,再談錢。” 我媽立刻甩出一張她繼女的芭蕾舞照片: “這麼大人連張紙都保管不好,我和你叔叔正忙著給你妹妹慶祝,彆來煩我。” 他們吵完,又分彆私聊我,說爸爸/媽媽的苦衷你要理解。 直到那天,我為了給舍友湊醫藥費,在群裡求他們預支下個月的“貸款”,他們卻為這 筆錢會不會影響他們新家庭的開銷吵了三個小時。 最後,我爸發來一張全家福:“冇錢,我們要為小寶的未來存錢。” 我媽也不甘示弱,發了一張奢侈品購物小票:“我也冇錢,剛給小貝買了新鋼琴。” 我徹底死心了。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