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三日,我便要嫁入東宮,成為太子妃。 今日立妃宴,太子特意請旨,讓我破例著硃紅大服、坐在他的左首。 我以為,這是他給我的承諾。 宴至一半,一個五歲的孩子突然跑上金殿,抱住我的腿哭喊孃親。 乳母呈上我的親筆認子書,說我五年前借守孝之名躲在莊子上,偷偷生下一個孩子。 我爹聞言當眾與我斷親。 母親大罵我傷風敗俗。 姐姐哭著勸我不要牽連薛家。 太子卻握住我的手,溫聲道: “昭寧彆怕,孤一定還你一個公道。” 上一世,我就是這樣輕易相信了他。 三日後,我以欺君之罪打入掖庭。 黔麵、拶指、笞刑、破身,掖庭獄卒對我百般淩辱。 臨死前,姐姐薛昭柔戴著太子妃鳳冠來送我上路。 她告訴我,孩子是她與鎮北王所生。 太子要的,是一樁足以毀掉我的醜聞,好體麵地解除婚約。 再睜眼時,我的心中已湧起漫天恨意。 這一世,我要把所受的屈辱都還回去。 我扶起喊孃的孩子,彎腰脫下他的左鞋。 六根腳趾赫然暴露在金殿上。 我望向臉色驟變的鎮北王: “孩子是他的!”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