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地府做了十年接引員。最後一天當差,我冇想到接待的是他們。我的親生父母,和他們寵了一輩子的養女。養女躲在媽媽懷裡,小聲問:“媽,我們會遇見姐姐嗎?我害怕......”媽媽溫柔地拍著她的後背。“不會,她不孝父母,虐待妹妹,還偷錢跟男人私奔。”“這種十惡不赦的人,早就在十八層地獄受刑了。”“嬌嬌不怕,爸媽都護著你呢。”我就站在他們麵前。可是因為我死狀極慘,屍骨不全,無法凝聚成人形。他們自然認不出我。十年來,他們冇有給我燒過一張紙錢。如今全家都到了地府,還在罵我十惡不赦。沒關係,我的功德已經攢夠,明天即將投胎。孟婆湯下肚,我們便再無關係。從此永生永世,不複相見。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