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五年,敦煌 警探陸沉有個見不得人的本事:手碰到死人皮肉,就能看見死者嚥氣前最後三秒看見的東西 代價是,死者怎麼死的,他就怎麼疼 石窟外發現女屍,倒吊如飛天,背部滲著青金石色的血 陸沉觸屍回溯,看見一雙眼睛——細長、冰冷、像佛經裡寫的“非人”——和六年前朝他開槍的連環殺手,是同一雙 追查中,他翻出民國十九年的舊檔案 寫檔案的人叫林默,燕京大學的講師,在敦煌查案時離奇失蹤 檔案最後一頁隻有一行字: “凶手會回來,帶一個孩子” 更詭異的是,那本檔案裡夾著一張紙條,落款的日期是——今天 陸沉順著線索找到蘇彌,一個世代修複壁畫的年輕女人 她的後背有胎記,形狀像一張地圖,指向莫高窟北區一個不存在的洞窟 那片胎記是用硃砂刺上去的,傳了三百年的秘密 他們聯手,發現凶手叫高遠——一個活了不知多少年的民間學者,每隔二十年用活人心臟換一次身體 他把凶案現場擺成六道輪迴圖,用摻人血的顏料餵飽壁畫,等壁畫吞噬現實的那一天 追到最後,高遠對陸沉說了一句話: “我是你爹 你那身本事,是我從小種在你骨頭裡的祭品” 陸沉斬斷右臂,斬斷紋身,斬斷血脈裡傳下來的詛咒 蘇彌走進壁畫,把自己封進牆裡,成了新的屍陀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