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奉獻型人格,律師宣讀遺囑那天,養姐跪在我麵前哭著求我:「妹妹,我知道你纔是爺爺的親孫女,可這家公司是我陪爺爺守了十年才守下來的。」「你能不能不要把它搶走?」叔伯們紛紛皺眉,父親更是沉下臉警告我:「剛把你接回來,你就惦記上家產了?」我有些茫然。因為十分鐘前,我已經按了十七個放棄繼承的手印。十根手指不夠,我還脫了鞋按上腳趾印,試圖增加無用的法律效益。此刻,養姐仍在聲淚俱下地控訴我如何步步緊逼。律師終於忍無可忍,把那份沾滿紅色手腳印的檔案拍在桌上:「大小姐不但冇搶,還把彆墅、股份和信托基金全捐了。」父親愣住:「那她給自己留下了什麼?」律師神色複雜地看向角落的我,眾人也順著他的目光轉頭。我正小心翼翼地把遺囑裝進紙箱,準備拿去賣廢紙。怕他們誤會,我連忙解釋:「紙箱我也不白拿,賣廢紙的錢,還是歸公司。」養姐臉上的眼淚僵住了。父親嘴唇動了動:「你什麼都不要,那你回來乾什麼?」我想了想,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欠條。「爺爺臨終前說,家裡還缺一個替姐姐坐牢的人,要不我去?」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