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喜歡安靜,他說噪音是低等人的表現,所以他在家裡裝了分貝儀 說話超過40分貝,罰款十塊;大笑超過60分貝,罰款五十 如果哭鬨,那是重罪,一秒鐘一百塊 我四歲那年摔斷了胳膊,硬是一聲冇吭,咬碎了兩顆牙,幫爸爸省下了幾千塊的“噪音費” 爸爸誇我懂事,說我是個“高性價比”的孩子 我把這句誇獎當成了寶貝,小心翼翼地維持著家裡的死寂 直到那個暴雨的晚上,家裡進了賊 那個賊拿著刀,逼近正在睡覺的媽媽 我就躲在衣櫃縫裡,看得很清楚 我想喊,想尖叫,想叫醒爸爸 可是我看了一眼牆上的分貝儀,又摸了摸空蕩蕩的口袋 我的零花錢不夠,尖叫一聲要好幾百,我真的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