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男朋友家,他媽媽打飛了我的筷子。“女人不能上桌。”他爸吃完,男朋友吃。男朋友吃完,他媽吃。我餓到晚上十點,他媽媽才端來一碗剩飯。但真正讓我震驚的,不是這碗飯。是下午的時候,他媽媽當著我的麵,和她二十六歲的兒子一起進了浴室。她說這是他們家的“規矩”。吃飯要分先後,洗澡要一起搓,連我吃了幾口飯都要拿本子記。我笑了。一個家庭能爛成這樣,也是一種本事。我忍了三天。不是因為怕,是因為我想看看這家人到底還能噁心到什麼程度。第四天,我把他媽那本“林妍吃飯計數本”撕成兩半。“阿姨,您不是愛記數嗎?”“來,我教您記個新的。”“這是第一巴掌。您猜,還有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