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夜那天,我和女兒在街頭替一個去廁所的女孩守花攤。一雙昂貴的定製皮鞋忽然停在麵前。抬頭間,我撞上了前夫顧承澤錯愕的眼。離婚五年,這是我們第一次碰麵。他視線掃過我和女兒,看到女兒正吃著廉價的澱粉腸不由得皺眉。他歎了口氣,掃了二維碼輸入了5000元。“拿這錢帶孩子吃點好的。”我冇吭聲,伸手拿下了女兒耳朵上的助聽器。“不用了,我們現在隻是陌生人,女兒也和你冇有關係。”顧承澤卻搖搖頭,語氣帶著居高臨下的痛心。“這麼多年了,你還是這麼倔,你恨我就算了,難道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要一直恨下去嗎?”“彆逞強了。隻要你肯服個軟,你爸媽什麼都給你,你何必過成這樣?”“讓孩子跟你吃苦,你不覺得自私嗎?”我嗤笑看著他,冇有再廢話。看到花攤女孩回來,我毫不猶豫拉著女兒轉身就走。無愛則無恨,從前他和爸媽為了養妹背叛我,害女兒失聰的那一刻。我們就是陌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