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店等白菊花的間隙,我百無聊賴地刷起了一個本地論壇。
一個熱點標題引起了我的注意。
《作為夜場女,你做過最瘋狂的事是什麼?》
我本想直接劃走,卻被帖子裡那股高高在上的炫耀定在了原地。
答主回覆得輕蔑又得意:“五年前他車禍險些癱瘓,被家族掃地出門。我跑去夜場給自己物色新下家。被他發現時,我扯謊說是為了給他湊醫藥費纔去陪酒。結果他當了真,為了不連累我,硬是咬著牙把我趕出了國。”
“後來那個蠢貨原配接手了爛攤子,不僅寸步不離地伺候他,還把親媽留下的傳家玉鐲當了,全砸進他那成了無底洞的康複費裡。”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