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純愛耽美 > 村野桃運刁醫 > 第1112章 可控萬蟲

村野桃運刁醫 第1112章 可控萬蟲

作者:冷靜的餃子 分類:純愛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6 16:15:23

原來如此…”

諸葛蒼瀾的忌憚,也有這方麵原因嗎?

薑小川心中念頭飛轉。

自從知道皇甫家藏著諸葛蒼瀾那種級彆的老怪物,他的神經已經麻木了。

再來一個能隨手捏死自己的存在又如何?

況且這一切還是臆想,或許對方也就身份唬人罷了。

“債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癢!”

薑小川心中冷笑,風險越大,收益越高!

這噬魂血蛭如此凶悍,若能化為己用…

打定主意,薑小川厲聲道:“你還冇告訴我,這隻噬魂血蛭,能作為速成蠱術的載體嗎?”

“你…你什麼意思?!”

巫骨大驚失色。

“還要我再重複一遍嗎?!”

薑小川的聲音陡然拔高,瘋狂之色儘顯。

看著猶如瘋子一樣的薑小川,巫骨叫苦不迭,自己怎麼會惹上這個煞星。

他知要不給出對方想要的答案,下一秒,絕對會被那柄凶兵吸成乾屍!

橫豎都是死…...

巫骨心一橫,破罐子破摔道:““可以!它比任何蠱蟲都更適合!因為它夠凶!足以承載最霸道的控蠱之術!”

“我有一法,名‘血魂飼靈’!此乃我耗費十年心血,參悟一處上古巫族遺蹟殘篇,結合南疆秘傳所創,隻是......”

“說下去!”

薑小川瞳孔一陣跳動。

“此法凶險絕倫,乃逆天而行!”

巫骨語速飛快,不敢有絲毫隱瞞,“以施術者精血為引,形成飼靈血焰,環繞其身,強行沖刷蠱蟲本源核心,使其陷入混沌狀態!”

“此時,便是意誌烙印的最佳時機!需以無上意誌凝聚魂印,強行刺入其意識最深處,烙下主仆契約!”

見薑小川有些疑惑,巫骨極不情願道:

“所謂飼靈,便是把自身精血融入蠱蟲體內,這對彆人來說或許無從下手。”

“但你身負血煞功這等魔功,控血對你來說算不上什麼難事吧?”

聞言,薑小川恍然大悟。

自從習得《血煞功》第二層,卻不說威力如何。

他已經對此功法有了深刻理解,控血自然不在話下。

“尋常蠱蟲,此法尚需搏命,有五成把握已屬僥倖!”

“但對付它…成功率不足一成!反噬之力足以將你神魂撕碎!”

“而且,一旦開始‘飼靈’,其本源氣息與烙印波動將劇烈爆發,必然驚動其主!”

“......屆時,我都要被你連累。”

暗哼一聲,巫骨眼神複雜地看向噬魂血蛭:“可一旦成功,初步聯絡立成,可控其本能,甚至…能利用此法控製萬蟲!”

可控萬蟲?!

薑小川心臟猛地一跳!

這“血魂飼靈”的效果,遠超他的預期!

巫骨此人在蠱術上的天賦,確實堪稱鬼才!

風險雖大,但這收益…值得一搏!

薑小川眼中決然之色更盛,唯一麻煩的就是,一旦開始飼靈務必會驚動這蠱蟲的主人。

不知道巫骨話裡有冇有誇張的成分,可對方真尋了過來,那可就大大不妙了。

“你先幫我解開上身幾處穴位!讓我雙臂能動!我…我可以幫你佈置一個‘瞞天蔽靈陣’!”

不知為是為了保命,還是有彆的企圖,巫骨突然道:

“這是我壓箱底的保命手段,專門用來隔絕氣息追蹤!”

能暫時遮蔽蠱蟲與宿主之間的聯絡波動!雖然無法完全隔絕那位的感應,但至少能為你爭取一些時間。”

否則,一旦你開始飼靈,氣息爆發,我們立刻就會被鎖定,神仙難救!我也難逃一死!”

薑小川死死盯著巫骨,隔絕陣法?

巫骨被看得頭皮發麻,急忙補充道:“我性命都在你手上,陣法就在此處佈置,我能逃到哪裡去?”

“這陣法需要我親自引動精血刻畫陣紋,彆人替代不了!若陣法無效,或者我耍花樣,你隨時可以殺了我!”

薑小川略一沉吟。

覺得巫骨說的不無道理,他確實逃不掉。

對方體內的禁製是他親手所下,巫骨強行衝擊隻會自傷經脈,越掙紮越痛苦。

至於蠱蟲毒物…在他麵前更是笑話。

“好!”

薑小川不再猶豫,並指如風,精準地在巫骨胸前和肩臂幾處大穴點過。

“呃…”

巫骨悶哼一聲,隻覺得上半身一陣痠麻過後,雙臂終於恢複了部分知覺,雖然依舊沉重無力,但勉強可以活動了。

他眼中閃過一絲難以察覺的異色,迅速低下頭掩飾。

“彆耍花樣,開始佈陣!”

薑小川冷冷道。

巫骨不敢怠慢,掙紮著站起身,走到相對空曠的一角,咬破自己右手食指指尖,以自身精血為墨。

手指在地麵上快速而精準地勾畫著,血線蜿蜒流淌,形成一個極雜圓形陣圖。

陣圖的核心並非符文,而是一個不斷向內旋轉的黑色漩渦圖案。

隨著陣紋的完成,一絲絲微弱的波動開始瀰漫,周圍的空氣似乎都扭曲起來。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