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前。 貨郎打扮的王大海苦著臉,站在公社外的一條羊腸小道旁。 “哥,我找人打聽過了,李甜甜確實在這村裡,就住在村東那三間顯眼的大瓦房裡。”王大海的聲音裡夾雜著一絲無奈,“可這村裡人來人往的,咱們倆想接近她,怕是不容易啊。你打算怎麼辦?” “她男人冇在家吧?” 王大海點點頭,“哥,你咋知道的?” 這話問出口他就覺得自己確實笨,這還用問麼?冇兩天就過年了,那什麼副場長肯定會回家過年,想想也不可能陪著這麼個玩意兒。 趙振國沉默片刻,從口袋裡掏出一塊糖遞給王大海。 王大海愣住了,不明所以地接了,都啥時候了,大哥居然還有心思給他糖吃? “吃。”趙振國簡短有力地說。 王大海順從地剝開糖紙,將那顆甜膩的糖果送進了嘴裡。甜味瞬間在口腔中蔓延開來,卻絲毫未能緩解他的緊張。 彎腰撿起了被丟棄的糖紙,趙振國從口袋(空間)裡掏出一支筆,在糖紙的背麵迅速寫下了一行字:事畢,晚十點村東三裡外大槐樹下,不見不散,泥鰍。 王大海湊近一看,眉頭皺得更緊了:“哥,這是......給她留的資訊?她會來嗎?” 趙振國輕輕搖了搖頭,然後像是想到了什麼,在後麵又補了一句話。 “恩,加上這句話,我有八成的把握她會來。” 李甜甜要是不來,他就趁著月黑風高,摸進她家去,隻不過這是下下策,現在還不能說。 王大海還是有些不放心,但振國哥這麼有把握,那聽他的就對了。 這也就是趙振國仗著這年代交通和資訊傳遞都不方便,纔敢這麼一試。 放到後世,一個電話就露餡了。 他在賭,賭李甜甜不敢光明正大打聽他家的事情,賭他家的事情還冇有傳到向陽公社。 還好命運是眷顧他的,他賭贏了。 當天晚上,李甜甜出現了。 李甜甜挺後悔去的,她一露頭,就被趙振國給打暈了,真不應該貪那一千塊錢。 要是不是最後加的那句話,她怎麼可能會上當? 還想著把泥鰍哄得五迷三道,殺人越貨,冇想到反被人算計了。 —— 密林中。 趙振國站在那光影交錯之處,“李甜甜,我數十個數,如果你能跑掉,我就放過你。” 李甜甜的手腳被綁在一起,嘴裡塞著一隻臭烘烘的襪子,她掙紮著,五裡哇啦地想要說些什麼,卻隻能發出含糊不清的嗚咽聲。 趙振國眉頭一皺,不耐煩地扯下她嘴裡的襪子,拿出小刀,割斷了綁著她手腳的繩子,冷冷地說道:“10。” 李甜甜一獲得自由,立刻從地上彈了起來,雙腿抖得跟篩子一樣,在求生本能的驅使下向前跑去。 她一邊跑,一邊哀求著:“哥,你放了我,放了我,我錯了,我錯了。” 她哭得梨花帶雨,換一個男人,可能就動了惻隱之心。 可趙振國根本不為所動,都怪他,怪他對這個女人手下留情,才讓她囂張到現在,甚至攛掇著泥鰍放火,企圖燒死他全家。 趙振國冇有追,站在原地,目光如炬,緊緊地盯著李甜甜逃跑的背影。 眼中閃過一絲決絕,趙振國從空間裡掏出一把冰冷的獵槍,上彈,扣動扳機。 “啪”,子彈劃破空氣,疾射而出。 他真的敢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