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旭剛在公司待了冇兩分鐘,正在看郭美美炫富的新聞,卻看到黎夢匆匆的走了過來,遞給陳旭一張紙。
“陳旭,你看,咱們在美國被起訴了?”
“哦?什麼事?”陳旭順手接過來,渾冇當一回事。
不開公司不知道,一開公司,陳旭才瞭解到,起訴與被起訴,在娛樂文化公司裡實在是太常見了。
比如東日娛樂,就起訴了好多平台要求付版權費。
而樓下的A站,則被人起訴。
陳旭有心想照著規矩來,但是現階段,大家根本都不守規矩,你要是守規矩了,那就是乾吃虧。
所以陳旭隻能隨大流。
剛開始的時候,被起訴了大家還很慌,但是現在,被起訴的多了,大家反而不當回事了。
反正打官司都慢的很,一件案子一年兩年的都有可能,陳旭養了那麼多的律師,就是早有準備。
所以這次陳旭聽說被起訴,根本冇當回事。
看到之後才知道,這次不是歌曲等版權的問題,而是《中國好聲音》的。
這次是美國的NBC電視台發來的訊息,聲稱有個名叫MichaelRoyBarry的愛爾蘭裔製作人,同時起訴了東日娛樂和NBC電視台。
據這位Michael所說,早在2008年3月,他就在美國版權局註冊了一個名叫《TheVoiceOfAmeri-ca》的盲選全美國最好聲音的節目,其核心創意與東日娛樂的模式高度一致。
這件事涉及到好幾千萬美元的後續版權費用,陳旭當然要慎重對待。
“胡律師在嗎?讓他來見我一下。”陳旭對黎夢說道。
於是很快,胡律師就被叫了過來。
陳旭讓他準備好檔案,自己和他去一趟美國。
胡律師點點頭,趕緊去收拾東西去了。
至於徐馨園、蘇瑩等人,陳旭就不帶了,異國他鄉的,去了估計還得自己照顧她們。
等陳旭到了美國,見到了NBC的主管大衛後,這才搞明白了事情經過。
“哦,也就是說,現在還冇有進入司法程式是吧?”
大衛點點頭,“對的,現在要看雙方的證據,陳旭,你應該不是抄襲的吧?”
陳旭樂了,“當然,我連這個人是誰都不知道,說我抄襲,笑死了。這種事我很熟悉啦,不管你乾個什麼事,隻要你活了,立馬會有人跳出來,說你抄襲的。”
這種蹭熱度的事情屢見不鮮,比如2008年奧運會期間的歌曲,《我和你》《北京歡迎你》都被人起訴過。
因為當時是麵向全國的選歌活動,所以就有人覺得是陳旭和陳其鋼,利用職務之便,抄襲了他們的歌曲。
但是實際上,這種論調根本都站不住腳,因為處理這些投稿歌曲的根本就不是陳旭和陳其鋼,而是奧組委。
而陳其鋼呢,是北京奧運會開幕式音樂總設計師,管開幕式音樂的,挑選奧運歌曲根本不屬於他管。
陳旭更不用說了,隻是個小兵,更加接觸不到。
所以外人看的話,真的會以為陳其鋼利用職務之便侵占了對方的歌曲,實際上如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大衛看陳旭信心滿滿的樣子,心裡才放鬆了點。
《美國好聲音》第一季,在美國的效果良好,把之前火的不行的《美國偶像》都比下去了。
而自己作為引進這檔節目的最大功臣,當然得到了很大的好處,這個時候,陳旭可千萬不能出事啊。
於是陳旭和NBC的律師一起,一起去了法院。
這次流程有點類似於國內的調解,先勸一勸,能勸好的最好,勸不好的,再考慮訴訟。
NBC畢竟是地頭蛇,所以也冇什麼人刁難陳旭。
陳旭看了對方提供的主要證據,是Michael在美國一個專門為電視節目提供模式創意的網站,Writers’Vault(作家金庫)上,率先寫了這一想法。
除此之外,就再冇有了。
不過陳旭認真看過對方提供的證據,對方叫做TheVoiceOfAmerica,竟然和NBC的節目名字一樣,而且盲選的模式也很像,隻不過不是陳旭選用的椅子而已。
Michael還表示,自己已經向許多人展示了自己的創意,不排除是陳旭接觸到了這些人,然後剽竊了自己的創意。
陳旭都樂了,要不是自己是未來回來的人,自己還真有可能抄襲。
但是現在自己就算是剽竊,剽竊的也是荷蘭好聲音,誰知道你是誰啊。
陳旭這邊也展示了自己的證據,一是自己在中國註冊的中國好聲音的綜藝版權,二是在美國註冊的“theVoiceOf”版權。
因為當初陳旭讓胡律師去國外註冊版權的時候,一下子要註冊很多個國家的商標,所以統一註冊用的是“theVoiceOf”,冇有註冊“TheVoiceOfAmerica”,這纔沒有發現這一問題。
陳旭向法官表示,第一,這是自己在中國想出來的綜藝節目,是拿到美國之後翻譯的問題,大不了,自己可以叫“ThebestVoiceOfAmerica”,那就和對方一點關係冇有了。
第二,“Writers’Vault”這個網站,自己不知道,更冇有上過。至於說有人透露給了自己,請Michael拿出證據來。
法官看了陳旭提供的證據,感覺冇什麼問題,轉而讓Michael提供更多有利的證據。
畢竟陳旭和他一個在美國,一個在中國,出來了兩個類似的創意,你就說人家抄襲,有點過分了。
所以必須提供進一步的證據。
Michael見陳旭有恃無恐,自然不服氣,馬上表示自己會回去調查。
這下好了,有的等了,收集證據的時間是半個月,要是Michael最後一天提交,陳旭這邊就要等半個月。
要不說彆打官司嘛,這一下就是半個月,陳旭、胡律師、三個安保人員,待這麼久,起碼也得好幾千美元。
條件好點,那就是幾萬美元了。
要是一般人,還真的打不起官司。
陳旭自然不可能在這等,於是自己先行離開,讓胡律師自己在這盯著。
陳旭先去了日本,見了見在這活動的tara幾個人,然後又在新木優子和花咲楓香那裡住了幾天。
Boa倒是已經回韓國了,給她打電話,說她回去參加《韓國好聲音》的錄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