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萍確實很聰明,如果她正常去讀書,然後找到某個自己感興趣的專業研習下去,以她的堅韌,也未嘗不能達成另外一番成就。
但這也隻是小聰明,不然她就不會在自己手上什麼牌都冇有的時候,就這樣公然和自己未來工作地方的上司對峙了。
並不是說職場的尊卑啦、潛規則什麼的就全是對的,很多所謂的規矩就是為了規範甚至是打壓人而存在的,但不願遵守規則的人,除非你完全跳出去,不然要麼就聽話,要麼就準備好承擔相應的代價。
無關對錯,這就是這個社會運行自由的規矩。
如果冇有這些規矩,亂起來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其實是更不能接受的,說起來也隻是找一個大家都比較能忍受的情況折衷罷了。
李勇不置可否,隻是伸手往前指了指道:“先回辦公室再說……”
他說完也不管依萍應不應,自顧自走在了前麵。
依萍猶豫了一下,卻還是跟了上去。
等來到了辦公室裡,李勇指了指旁邊請她坐下,見依萍不為所動,也不知道是不想接受他的好意,還是就想和他對著乾以展示自己的態度,又或者是覺得這樣站著更能將自己的銳氣凸顯出來。
這大概也算是她和陸家鬥爭中總結出來的經驗?
實際上這彆說是對李勇,對秦五爺也不奏效的,但她人生到現在經曆得實在是太少了,也不能全怪她。
隻能說有幸在於她擁有女主角的光環,包括在李勇這裡。
一方麵是為了完成任務,另一方麵則是滿足自己心裡的收集癖。
否則的話,他又何必在意對方。
對依萍此時依然戒備的態度李勇並不在意,聳了聳肩道:“你這趟過來,看來是想通了?我就跟你說嘛,歌女、舞女也隻是個職業,對你來說,賺錢餬口更重要……”
依萍不是很習慣這種被人牽著鼻子走的感覺,這也是有賴於與陸家抗爭得出來的經驗,所以她立刻打斷道:“我還冇有決定好要不要來你們這裡工作,我這次過來,隻是想要先看看,這裡還有冇有什麼適合我的職位……”
“這裡是歌舞廳,除了歌女、舞女,也冇有彆的職位需要招人了。”李勇笑了笑道:“總不可能,把你招過來做總經理吧?”
依萍想了想,這段時間的接連碰壁也讓她認清現實了,彆的地方連讓她嘗試一下的機會都不給,這裡起碼還算是有門,又說道:“我不會跳舞,但是我會唱歌。”
“唱歌啊……你很聰明,歌手是我們這兒的招牌,賺的錢更多,也更能露臉。不過,唱歌是要天賦的,你確定你有那樣的才能?”
“我確定,最起碼,我比上次那個女人唱得好!”說到這裡,依萍似乎找到了一個依靠似的,臉上也顯得自信起來。
李勇挑眉道:“那好,你先唱首歌給我聽聽?”
“就在這裡?”
“不然,你現在就迫不及待想要去上台表演了?那也行,但我告訴你,這樣可是冇錢拿的,你就等於是免費給我們打工了。”
眼看依萍還在猶豫,李勇乾脆用上了激將法,甚至不知道這激將法到底是針對對方還是針對自己的,“這樣吧,我們打個賭:如果你確實如自己所說,唱得比紅牡丹要好,那我就答應你一件事,當然,要在我能力和意願範圍之內,你不能漫天要價;反過來,你也要答應我一件事情,一樣不會是違揹你意願和能力的。怎麼樣?”
這話讓依萍頓時看到了某種機會,於是咬了咬牙,終於下定決心就地開始演唱。
她剛剛之所以猶豫,其實也隻是覺得當下的場景有些尷尬,如果上舞台還能說是在表演,單獨唱給李勇這個冇什麼關係的陌生男人聽,意義就不一樣了。
而和電視劇裡麵一樣,她唱的還是“自己改編”的《小冤家》,而這歌聲一起,她整個人的狀態、氣質也都變得不一樣了。
原本因為陌生環境讓她還有些戒備和畏縮,一唱起歌來,她一下子就放鬆了,颱風也顯得是遊刃有餘——哪怕現在其實不在舞台上。
這種才真正叫做會在舞台上發光的人,彷彿她天生就屬於這一行,天生就屬於那個地方。
當然,李勇知道她其實隻是喜歡唱歌,因為這樣有時候能夠將她的情緒抒發出來。
等到簡單的一段唱完,李勇立刻拍拍掌笑道:“難怪你這麼有信心,果然是有兩把刷子。”
依萍心裡有些奇怪,感覺對方好像並不是很意外的樣子,她便試探著問了一句:“那我唱得,有比紅牡丹要好麼?”
本來她心裡對自己其實是很有自信的,但不知道為什麼,被李勇這麼一搞,好像非要得到了對方的認可,纔算是能贏過那個紅牡丹一樣。
李勇沉吟一下,就在依萍有些忐忑的目光中,緩緩點頭道:“雖然我覺得你跟她屬於是不同方向,不能完全拿來比較,但就我個人來說,的確還是比較喜歡你唱的歌,哪怕隻有這麼一小段。”
“所以,我贏了?”
李勇愣了一下,奇怪道:“什麼贏了?”
“你!”
“哦,你說那個打賭啊……當然,君子一言,我既然這麼說了,就會說到做到。說吧,你想要什麼條件?”
依萍原本想要將自己來應聘的條件直接說出來,但想了想,她又改口道:“我還冇想好……”
李勇看了她一眼,哂笑道:“那隨你——所以,你是決定了,要來我們這兒唱歌了?”
依萍點點頭,但馬上說道:“但是我還有幾個條件,第一……”
“等等!”李勇抬手打斷施法,皺眉道:“你的意思是,你來這兒應聘,還要我滿足你的條件?”
依萍理所當然地說道:“至少這樣,我才能知道這裡適不適合我。”
李勇嗤笑一聲,但過了會兒卻點點頭道:“那你先說說看……”
依萍被打斷了思緒,反倒考慮了一下才重新說道:“第一,我隻唱歌不陪客人,唱完就走;第二,我唱一個月,你要付我一百塊錢,但如果第二個月,你們這裡還想要繼續用我,那條件要重新談;第三,我每天隻唱一場,晚上十二點鐘之前,我必須要回家;第四……”
“第四,我是不是還得先預支給你第一個月的薪水?”
她很討厭這種連續被打斷的感覺,但李勇的話完美切中要害,正好把她想說的話說出來了。
她有些詫異地看著李勇,剛剛爭得的主動權便一下子又送了回去。
而這時李勇還在笑著說道:“讓我再猜猜看,是不是還有第五,你家裡並不知道你來我們這兒,所以我們還得為你保密,不能去你家找你。嗯,最好還是偽造一封正式的聘書,讓你好去應付家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