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為色,受,想,行,識。為師我在之前就有所講解。這裡換一種更好理解的方式給你說明;
再講五蘊,六根,六塵,六識。
色蘊;指一切物質現象,包括地、水、火、風等四大物質因素,是客觀存在的物質聚合。它不僅是外在的物質世界,也包括人的身體。
簡單你可以理解為,物質界,所有一切可見,可觸,等實體化的東西。人畜,草木,山川,河流,花鳥,手機,電腦等等,一切可見,可觸,我們認為的實有物。
受蘊;是說由感官與外物接觸後,產生的感受或情感,如聽覺、嗅覺,味覺,觸覺,視覺。它是人對外界刺激的直接反應。
你也可以理解為,人在境遇下由感官下產生的狀態。
想蘊;是通過受蘊對外界事物進行分析後形成的知覺和表象,類似於人的思維和認知能力。也就說,由前麵五點,造成的思維,思考,思想念頭。
如;我喝了口茶,腦中出現,茶很好喝,或者不好喝,等思維反應。
行蘊;是通過對外界事物的認識,產生的行動意誌,是人在思維後自發做出的反應。
如;我想起身喝水,然後起身喝水。我想刷會手機,拿出手機在看。念動,身體行動跟著做出的各種反應。
識蘊;是說人的意識作用,用於分析事物、感悟,是修行中重要的部分。
五蘊其實對應六根。
六根,是指六種感覺器官,或認識能力:眼、耳、鼻、舌、身、意。
佛法中,眼是視根,耳是聽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觸根,意是念慮之根。
視、聽、嗅、味、觸、意。這六點後麵跟著六識。
眼識(視覺辨識),耳識(聽覺辨識),鼻識(嗅覺辨識),舌識(味覺辨識),身識(觸覺辨識),意識(思維判斷)。
眼中看到水杯,腦中產生這是水杯的辨識,看見手機,產生這是手機的辨識。
耳中聽到鳥叫,腦中產生這是鳥叫的辨識,聽到歌曲,產生這是歌曲的辨識。
其它幾識如出一轍。
前五識與意識,同時作用,產生六識。
也就是人類的一切感官與思維思想活動的運作,認知這個物質界的一切,有無,發生,好壞,對錯等等的理解。
同時造成六塵;
色塵(顏色、形狀等視覺對象),聲塵(聲音),香塵(氣味),味塵(味道),觸塵(溫度、觸感等),法塵(思想、概念等意識對象)。
塵,就是矇蔽的意思,
色塵;如你看見什麼光,產生什麼念,獲得什麼受。見到美好事物,自然開心。見到覺得不好的事物,自然難過或痛苦。
聲塵;聽見什麼聲音,如;優美的樂曲,令自己身臨其境獲得很好的心靈體驗,也就是心之覺受。但相反,聽見很多痛苦,難受的聲音,一樣造成相反的心靈覺受體驗。
例;被誇開心,被罵難受。
香塵;這就更簡單了,聞到什麼氣味感覺美好,聞到不喜歡的感覺難受。
例;聞狗屎難受,聞特麼臭豆腐香。其實都特麼是臭的,卻產生兩種心靈感官。一切覺受是互通的。
正如當初為師所言;人是一種奇怪的生物;裝過狗屎的碗,怎麼洗都不會再用,但是裝過屎的腸子,即便再臭,吃著也感覺很香。那香啊,不是鼻子的香,不是嗅覺的香。是因味覺,觸覺,思想覺受,改變了嗅覺的認識。
其它幾塵,一樣如此,看似單一,互相交融。
也就是,每個人的,我覺得,我感覺,我什麼什麼。
我看見什麼,覺得什麼,我聽見什麼,覺得什麼等等。
如;我聽說,拜神好,我拜,我覺得拜神好。
我見,都拜神,我想,那應該是真的很好。
我聽見視頻中,有一女子口唸佛號,同時見這女子穿著打扮很是莊嚴,想,這般猶如菩薩形象。將菩薩形象與這女子重合,本能將對菩薩的認識,安裝於這女子身上,將其定性為;寶相莊嚴,大善慈悲。
或,反向發動;見後,覺得,這女子裝成這般,是為謀取流量獲取財富,等等。
其;本質確是;她如何,與你無關。你在傻傻自以為是,腦子的念力,注意,被所見,所聽,所想,拽著拉動產生思維活動,造成心中之相,與一無關之人,不瞭解之人,或者說自己的一念,產生了無明糾纏。
也叫做,攀緣。消耗自身意識能量。
凡人所處之境界,無有不在其中,整日因當下所遇,所見,所想,等等輪轉。
心靈覺受輪迴不止,以至於元神力量過度消耗。
在這個過程之中,這種思維習慣,行為習慣造成規律性的活動。
有天,自己明明冇想這樣,卻不受控。在修行上講;也就是業力,習氣,你也可以將其叫做習慣。
這個變動,隨境遇之無常,思維活動之無常,形成惡性循環。造成心靈之苦惱,以至於不得解脫。
吾之一道,借規律打規律,借無常打無常。
以被動發生,無常的規律,養自己一個可控心靈之能力,出其規律。
本質,是從以往的規律之中跳脫出來。
以覺,覺之力的屬性。修出離之心。站在規律之外,看看自己,看看世界。不以以往的認知作為主體。而是以出離後的心產生視角。
將以往,當下,未來。籠罩其中。指導自己之人生走向。
例;算命先生說,人的命是被定死了。我從小也聽這種認識。但,我出離這種認識,相反發動。
如兩句話般;人的命天註定。我命由我不由天。取其中,一半在天,一半在己。
若潛意識為驅動命運走向之主導,我自控自己思維之變動,主動更改潛意識下的一切認識。在需要的時候,推翻一切固化思維下,或真,或假,或好,或壞,等等之發生。
開始主導自己的思維心,也就是心理活動。再以這般,改變自己心理活動,反方向發動,更改自己潛意識下的思維與行為習慣。
以至於,主導自己的命運走向。脫離定數,數術之範疇,不在其中。
十二因緣,是佛法中解釋生死輪迴的核心理論;
以十二個因果相續的環節,闡述眾生如何因無明而造業,並在三世中流轉不息。
具體包括: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一理論基於緣起論,強調眾生因“惑、業、苦”的鏈條陷入輪迴,唯有斷除無明才能解脫。
過去世因;
無明;根本煩惱,對佛法真理的無知,導致善惡不分。
行:由無明驅動的善惡業行,形成牽引輪迴的業力。
現在世果;
識:業識隨業力投胎,形成生命最初的意識。
名色:胎兒的雛形階段,精神(名)與肉體(色)初步結合。
六入:眼、耳、鼻等六根發育完成,具備感知能力。
觸:出生後六根與外境接觸。
受:因接觸產生苦、樂等感受。
現在世因;
愛:對樂受貪愛,對苦受厭惡,引發執著。
取:因貪愛而追求占有,強化業力。
有:由愛取形成的業因,決定未來輪迴方向。
未來世果;
生:因業力再次投胎受生。
老死:生命必然經曆的衰老與死亡,開啟新一輪輪迴。
一切修行,全都是為脫離這些循環性的大包裹。
因一切都是舍利子生成,覺而後起。故;人之根本,為覺。
也是佛法中所言之,本性佛。世間一切有情眾生皆具如來智慧性。
這個就是,明心見性的性,指,覺。與對自身,思維心,意識心,潛意識的認識後。
一切觀照於覺之下。一切有為發生,思維,情緒,境遇當下所受,皆被覺之觀照。
調控自己,改變,意象,甚至是,人生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