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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百合GL > 穿越必讀手冊 > 第9章 五代十國—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法律?那是什麼玩意兒

五代十國的治安與刑罰精神,被簡單粗暴地總結為:“槍桿子裡出政權,也出法條!”

在這裡,玉璽還冇捂熱就可能換主人。

至於《唐律疏議》?

幾乎成了文人書架上的裝飾品,《唐律疏議》的權威性和普遍適用性已蕩然無存,其作用僅限於區域性和從屬地位。

各位,請進入“求生模式”,這個時代的“法治”體驗,將重新整理你的認知下限!

一、治安總綱:在軍閥混戰中“各顯神通”

這是一箇中央權威徹底崩潰,地方武力決定一切的年代。所謂的“治安”,完全取決於你所在地區的軍閥大佬心情好不好。

1、武力即正義:誰能打,誰就有立法權、司法權和執行權。

今天節度使張大人頒佈的《轄區治安管理條例》,明天可能隨著李將軍的攻城就成了一堆廢紙。

——道德真空期:儒家那套“德主刑輔”的遮羞布被徹底撕下,仁義禮智信全麵貶值,拳頭和刀劍纔是硬通貨。

——生存至上主義:對普通百姓而言,“法律”遠不如“依附一個強大的保護者”來得重要。

投靠一個軍閥、一個豪族,或者一座有武裝的寺廟,都可能比指望官府更靠譜。

【小課堂——劇情演繹】

想象你是一個汴梁城外的農民。

早上你還在為後梁政權種地交糧,下午後唐的軍隊就打過來了,你的糧食被搶掠一空。

你不敢反抗,因為反抗就是“襲擊官軍”,格殺勿論。

你也不敢逃跑,因為流民會被各方勢力當做“奸細”或“亂民”處置。

你的“守法”,就是在這種朝不保夕的夾縫中,努力讓自己不被任何一方勢力當成敵人乾掉。

這就是五代“治安”的底層邏輯——在屠刀的縫隙間求存。

二、執法天團:今天是官,明天是匪

在這個時代,執法者和破壞秩序者常常是同一批人,角色切換自如。

1、最高執法官(兼職叛將):

各個王朝的皇帝\/節度使:他們本身就是最大的軍事首領,他們的命令就是“法律”。

但他們的寶座,時刻麵臨著部下(下一任執法官)的挑戰。

2、地方執法者(兼職土匪):刺史、鎮將:他們手握兵權,在地方上就是土皇帝。

征稅、判案、殺人,一氣嗬成。“堂下所跪何人?為何狀告本官?”

在這裡不是段子,是日常。

3、職業打手(軍隊):軍隊是維持“秩序”的唯一有效工具,也是破壞秩序的主要來源。

士兵們領不到餉就去搶掠百姓,美其名曰“籌餉”,這在當時是公開的“潛規則”。

【吐槽區——劇情演繹】

唐朝百姓:“青天大老爺為民做主啊!”

五代百姓:“軍爺饒命!糧食在缸裡,閨女在裡屋,你請自便……”

同樣是麵對“執法者”,後者的訴求已經卑微到隻求活命。

三、法律依據:隨軍印發的“臨時規定”

統一、穩定的法律體係?不存在的。

——《唐律疏議》的遺產:名義上,各個短命王朝都宣稱繼承唐律。

但在實際操作中,軍令、詔敕、節度使的“教令”擁有最高法律效力,而且常常與唐律精神背道而馳。

——“格後敕”的氾濫:皇帝針對具體事件釋出的“敕”擁有最高效力,數量龐大,前後矛盾是常事。

法官判案,與其查《唐律》,不如翻最新版的“敕令彙編”。

——“軍法”就是國法:為了在亂世中維持軍隊的戰鬥力(和忠誠度),嚴酷的軍法被廣泛應用到民事領域。

遲到、怠工、說錯話,都可能被按軍法處治,輕則杖責,重則砍頭。

四、常見犯罪行為:在無法之地的作死指南

在五代,很多在和平時期不算事的行為,在這裡都可能掉腦袋。

1、頭號死罪:失敗與背叛。

戰場上打敗仗、投降敵人、或者僅僅是“作戰不力”,都可能被主帥處死。

部下叛亂更是絕對的紅線,通常伴隨著大規模的清洗和株連。

2、二號重罪:動搖軍心與議論朝政。散播恐慌言論、私下議論主帥或皇帝,是取死之道。

後梁太祖朱溫就常因為部下的眼神“不恭敬”而殺人。

3、三號重罪:逃兵與逃役。在“抓壯丁”是常態的年代,逃跑是重罪。

被抓回來通常公開處決,以儆效尤。

4、四號“犯罪”:有錢無罪,懷璧其罪。

富豪和商人常常成為軍閥“執法”的對象,隨便按個罪名就能抄家,財產充作軍費。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是這個時代的真實寫照。

5、傳統犯罪:殺人、搶劫。

在亂世,這種針對個人的犯罪,除非影響太大,否則官府常常無力也無意去管。

五、刑罰大全:效率至上,殘酷升級

五代十國的刑罰,繼承了唐律的形式,但精神內核卻變得更加急躁和殘忍。

1、死刑的“效率化”:斬、絞依然是主流,但過程極度簡化。

為了震懾,族誅被頻繁使用,動輒屠殺罪犯全族,甚至整個軍營。

2、肉刑的“迴歸”:在軍中和一些地區,本已基本廢除的刺麵(黥刑)再度流行,主要用於標記逃兵和某些重犯,防止他們再次逃跑或隱匿。

3、“淩遲”的登場:這個臭名昭著的酷刑,正是在五代時期開始出現於史書記載。

用於懲罰“大逆不道”者,將死亡過程無限拉長,以追求極致的痛苦和威懾。

刑罰的殘酷性,在這裡卷出了新高度。

4、杖刑的濫用:軍隊和官府中,杖刑是最常用的體罰,長官看你不順眼就可以“杖責數十”,打死勿論。

【小課堂——劇情演繹】

假設你是一個後晉時期的小軍官。

你的一個同鄉士兵開了小差,但第二天自己回來了。

按照唐律,這或許罪不至死。

但你們的主帥正為戰事不利而焦躁,為了立威,他下令將你的同鄉“集眾斬首”。

你被迫和全軍一起圍觀了行刑過程。

事後,主帥宣佈,今後逃逸者,不僅本人處死,其所屬的“都”(百人隊)長官也要連坐受罰。

你摸著脖子,感到一陣寒意。

在這種“連坐法”和“立威”的需求下,法律程式和人命,都輕如草芥。

六、特殊區域與群體

1、相對安定的“世外桃源”:南方的一些國家,如吳越、南唐、前蜀、後蜀,在某些時期政局相對穩定,經濟文化有所發展,其法律和治安狀況會比戰亂頻仍的中原地區好很多,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恢複了唐製的治理模式。

2、“義兒軍”與私人依附:許多軍閥大量收“義兒”(乾兒子),組成親軍。

這些“義兒”對義父個人效忠,關係超越法律,是典型的“私兵”,也是執法力量中最核心、最殘酷的一部分。

3、百姓的處境:他們是軍閥混戰中最大的受害者,承受著拉夫、搶糧、屠城的威脅。

他們的“治安”訴求,僅僅是活著。

【五代十國“治安與刑罰”生存法則】

找對靠山,並祈禱靠山不倒:這是最重要的生存策略,冇有之一。

保持低調,隱形於人海:不要露富,不要出名,不要有任何引人注目的行為。

鍛鍊身體,隨時準備跑路:無論是逃避戰火還是抓壯丁,好身板和快腿腳是關鍵。

放棄對“公平正義”的幻想:這裡冇有包青天,隻有活閻王。

學會察言觀色,讀懂空氣:準確判斷當前統治者的情緒和意圖,能有效延長你的壽命。

特殊技能:

精準識彆各方勢力軍服旗號的能力(避免站錯隊);

在亂軍中快速躲藏和逃生的技巧;

麵對盤查時對答如流、不露破綻的演技;

擁有一副能扛餓、扛打、扛疲勞的強健體魄。

總結:

穿越到五代十國體驗治安與刑罰,你將直麵一種“於虛無中見野蠻,於混亂中顯本能”的極端狀態。

從節度使軍帳內的一言定生死,到戰場上對逃兵的集體處決;從《唐律疏議》被束之高閣,到淩遲酷刑的悄然登場……

這個時代的“法”,退化成了最原始的暴力征服和恐怖統治,它是秩序全麵崩潰後的必然產物,也是人性在極端環境下的殘酷寫照。

能在這個“人命如草芥”的恐怖時代存活下來,你絕對是一位將“識時務、抱大腿、苟到底”三大技能點滿的“亂世終極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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