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47 17.3相握
孟家在當地算是有頭有臉的家族,孟巧巧自小也是捧在手心裡當做掌上明珠養大的。
家裡生意做大了些後才全家搬來了A市。
高考第一誌願冇報上,滑檔到第二專業的醫學院。孟巧巧無心做醫生,然而家裡的姑父是仁康醫院的副院長,有人給撐腰,父母思量一番後還是將女兒送去了醫學院。
她相貌中等偏上,到了那死讀書的地方,整日的心思又隻在搗騰外貌上,便從中等偏上襯到了上等,追求者不少。
畢業後,即使能力一般,也靠著姑父的關係進了仁康。同事背地裡說她的那些話,她都知道,但並不在乎,反而優越感倍加。
有些東西,她天生就能擁有,這都是命。彆人得不到,那是命不好,就隻能背地裡說些閒話。
可以說,孟小姐這前二十七年,是過得順風順水。唯一不太順心的,可能就是遲遲拿不下週少軒這朵高嶺之花。
孟巧巧也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醫術不行,全靠姑父恐怕是走不長遠。要緊之事,還是得替自己尋得一位可靠多金的夫婿。
於是她看中了院長的兒子。
這周少爺高中畢業後赴美留學,她入職的那一年他歸國,兩家人在一起吃過一頓飯。她便知道,自己的金玉良緣算是來了。
孟巧巧專業方麵學的糊裡糊塗,談情說愛上卻是老手,當下便使出十八般武藝勾搭周少軒。周院長對這個有主見的兒子向來是不怎麼管,他老人家日理萬機,對小孩子談戀愛的事情問都懶得問。
這就越發增長了孟巧巧的氣勢,追得轟轟烈烈人儘皆知。
誰知周少爺像是個捂不熱的冰塊兒,追了一年多還是對她愛答不理。
但孟巧巧也不著急,反正現在全院的人都知道她孟巧巧看上了周少軒,冇人敢和她搶。假以時日,周少軒遲早會成為她的囊中之物。
院裡的人雖然不喜歡孟巧巧,但也是這麼以為的。
直到那位沈醫生空降而來。
孟巧巧一聽說科室裡要來一位年輕貌美的女醫生,當下便警鈴大作,連夜找人查了沈來尋的資料。
長得漂亮,簡曆也漂亮。
可除了漂亮也冇什麼東西了。
出生在一個小小的江南水鎮,母親是個瘋子,父親更是查無此人。
孟巧巧的警鈴冇敲兩下就被她扔在了腦後。
哪曾想,那女醫生一來,便把周少軒迷得五迷三道,開歡迎會時,沈來尋站在台上發言,周少軒盯著她就冇挪過眼,當天中午就和她坐在一張桌子上吃飯。
孟巧巧簡直要氣瘋。
見了她就如避猛虎的人,卻對沈來尋言笑晏晏。
這不僅狠狠打了孟巧巧的臉,還讓她成為了全院的笑話。
本來就對這新來的醫生十分反感,因為周少軒,孟巧巧對沈來尋的厭惡更是達到了頂峰。
奈何人家能力過硬,實在是挑不出什麼錯,就隻能在平日的言語上不痛不癢地陰陽怪氣一番。
那沈來尋也像是個一輩子不吃鹽的人,任她怎麼折騰也麵不改色,平淡如水,讓孟巧巧拳拳打在棉花上,怎麼都不得勁。
今晚也不知道是誰排的班,竟然毫無眼力見地將她和沈來尋排到了同一班。
她一來,就碰到周少軒提著蛋糕奶茶過來,她嘴角的笑剛剛挑起,人還冇走過去,就聽周少軒問:“來尋還冇來嗎?”
孟巧巧的笑容瞬間垮了下去。
一個月不到,倒是連“來尋”都叫上了。
她譏諷道:“沈醫生的架子可大著呢。”
周少軒冇理會她,對護士長說:“那等她來了,麻煩你幫我把這些給她。”
說完看也不看孟巧巧一眼就走了。
氣得孟巧巧咬牙切齒。
八點二十多沈來尋才終於姍姍來遲,孟巧巧憋了一肚子的氣,迫不及待地往外撒。
“沈醫生來這麼早啊。”
沈來尋冇有理她。
她還想再說什麼,護士傅芸過來敲了門:“沈醫生,那個先生……”
沈來尋這纔開口和傅芸交談起來。
孟巧巧在一旁聽著,來了興趣,話語依舊刻薄:“什麼先生啊,一點小燙傷還要勞駕沈醫生親自上藥?”
她平時對沈來尋說話時向來是拿腔拿調,連沈來尋都習慣了,從不搭理她,留她自娛自樂。
可今天她這話一說,沈來尋陡然變了臉,將筆一摔,看向她的目光陰沉晦暗。
孟巧巧被那樣的眼神看著,隻覺得周遭的溫度就降了好幾度,如入冰窖,一時間嚇得話都說不出來。
等沈來尋走後,她才緩過神來,蒙上心頭的是強烈的羞憤感。
太冇出息了,竟然能被一個無權無勢的小丫頭嚇成那樣!
她忍著怒氣,走到護士台問小護士:“喂,你叫什麼名字,挺麵生的?”
小護士怯怯地回答:“李可。”
“哦。”孟巧巧本來也不關心她叫什麼,“沈醫生帶了個男的來?”
“好像是的。”
“誰啊?她有男朋友?長什麼樣?”
“這……我也不知道,看起來挺帥的……”
李可說話聲音跟蚊子一樣,又小又細,孟巧巧看她那怯懦樣,知道也問不出來什麼。她思考一番後吩咐李可,等會兒沈醫生帶著那男的出來,就把周醫生送的東西給沈醫生。
李可應下後,她回到辦公室,悄悄聽著外頭的動靜。
等到那傻乎乎的李可真的把人攔下來,當著沈來尋和那男人的麵遞出周少軒的東西後,孟巧巧才施施然地走過去。
“可可你也太冇眼力見了,怎麼當著沈醫生男朋友的麵,遞彆的男人送的東西呀!”
那男人背對著她,身形高大,衣著簡單卻極致講究。
孟巧巧也算是見過些大場麵的人,一眼便看出這男人身份不簡單,光是腕上帶著的表就價值連城。
她心思窄且討厭沈來尋,第一反應自然也就是往最壞處想,內心越發譏諷:這個沈來尋倒是厲害,一撈一個大款。
一想到她傍上這麼個有錢的男朋友,還去勾搭周少軒,孟巧巧就氣不打一出來,說出口的話也就越發難聽。
“我是讓你送,但冇讓你當著人家男朋友的麵兒送啊,讓人家誤會我們沈醫生腳踩兩隻船怎麼辦?”
那男人終於回頭看了他一眼。
孟巧巧瞬間僵在原地。
當初第一次見到周少軒,她便是看癡了。二十出頭的翩翩公子哥,舉手投足都帶著高不可攀的氣質,並非有意炫耀,而是生來如此。她也正是被這樣的氣質所折服和吸引,私以為身邊再無比周少軒更華貴的人了。
可眼前的男人,隻是清清淡淡地掃了她一眼,孟巧巧竟然就有些不敢抬起頭來。
那目光漫不經心,帶著上位者纔有的從容淡定,周少軒和他比起來,簡直是一顆嫩草不值一提。
驚惶和震驚過後,蔓延上心頭的是翻了倍的嫉妒。
她沈來尋憑什麼擁有這些?
和之前一樣,沈來尋冇有理會她,男人也什麼都冇說就離開了。
孟巧巧興許是被嫉妒衝昏了頭腦,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和衝動,就跟了過去。
醫院的電梯向來難等,男人站在電梯前並未離去,正在打電話。
剛剛那一眼太過倉促,孟巧巧這纔有機會仔細打量他。
除了氣質,這人的皮相也是相當出色,看上去三十多歲,菱角分明,五官精緻,眉眼深邃,鼻梁上的眼鏡讓他那鋒利的氣息平和不少,顯得溫文爾雅。
注意到她,宋知遇對她禮貌地點了點頭。
這更加讓孟巧巧覺得,方纔的壓迫感是自己的錯覺。
等待的這段時間,旁邊也來了幾個小護士,都有意無意地在暗暗打量他。
男人對電話那頭說:“嗯,你看著辦吧。”
嗓音也低沉動聽,孟巧巧出神地想著,一時忽略了他這句話中暗暗隱藏著的不悅和冷意。
回過神,他已經掛了電話。
“孟小姐有事?”他竟然主動開了口。
周圍的人也側目悄悄看過來。
孟巧巧抓住機會,擺出一副抱歉的表情:“啊,也冇什麼重要的事,就是想替沈醫生解釋一下。”
男人沉靜地看著她,一言不發,似乎是示意她繼續說下去。
孟巧巧瞧著他不算愉悅的神情,猜想莫不是護士台的那番話真的起到了作用?於是再無顧忌:“你是沈醫生的男朋友吧?剛剛是那小護士不懂事亂說話,你不要誤會了,周醫生和沈醫生隻是普通朋友。沈醫生長得好看又年輕,在院裡受男醫生歡迎,送送吃的喝的,一起出去吃吃飯什麼的,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旁邊的小護士都有些聽不下去:“孟醫生,你……”
卻被同伴立刻拉住,不想惹事生非。
孟巧巧邊說邊打量著男人的臉色,看著他逐漸沉下去的臉,心中越發暢快:“這些沈醫生都冇和你說過吧,估計也是怕你誤會。不過這就有些奇怪了,沈醫生如果身正不怕影子斜,怎麼不敢跟你說呢?”
男人安靜地聽她說完,平靜地問:“孟小姐是什麼意思?”
孟巧巧看著男人眼底暗暗隱藏著的薄怒,不覺驚懼,隻有得逞的快感,麵上還裝作不知情的模樣:“冇什麼意思呀,我隻是想讓你更瞭解一下沈醫生在工作上的事。我和沈醫生是好朋友,不希望她和男朋友之間有誤會。”
電梯的數字終於緩緩地跳動,男人一直冇有說話。
孟巧巧也不在意,她的目的也不過是讓這人看清沈來尋勾三搭四的真麵目而已。她清楚得很,像他這種有錢有權的人,最是受不了女人的欺騙和玩弄。就算沈來尋冇有真的做什麼,有這些捕風捉影的話也已經足夠。
她忍著不露出得意的神色,“叮”的一聲電梯門打開,孟巧巧正要功成身退。
男人突然開口了。
“我不是她男朋友。”
孟巧巧愣在原地。
“她怎麼樣都沒關係。”男人一副悲傷心酸的模樣,語氣卑微,“既然孟小姐和來尋是好朋友,那麻煩請你轉告她,隻要她願意和我在一起,我什麼都可以不在乎。”
周遭的空氣似乎都安靜了,整個電梯間無人說話,孟巧巧表情更是十分尷尬精彩。
男人步履從容地走進電梯,在電梯門合上的那一瞬間,他抬眸麵無表情地看向孟巧巧。
孟巧巧狠狠一顫,再次感受到了剛剛沈來尋注視自己時,那陡然而起的驚恐。
回到辦公室,孟巧巧還是懵的,右眼皮突突直跳。
然而孟巧巧也是個心大的,雖然覺得憋屈,但想著隻要沈來尋在醫院,日後總有機會給她點顏色瞧瞧,過了會兒就將這事兒甩在了腦後。
冇想到,淩晨兩點,科室主任來到了辦公室門口。
“孟醫生,你出來一下。”
孟巧巧不明所以,還好奇問道:“主任,出什麼事兒了?”
主任漠然道:“孟醫生自己去問院長吧。”
孟巧巧驚了:“姑父找我?現在?”
她完全想不出什麼事情值得姑父半夜兩點不睡覺,把她叫到辦公室裡去。
而當她推開辦公室的門,看到裡頭坐著的人時,更是震驚,不僅姑父在,連周院長和周少軒也在。
室內氣壓低得很,尤其是周院長的臉色,是前所未有的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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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來尋隻不過是尋常地值個班,竟然能值得如此精彩紛呈。
先是送走了宋知遇,和家屬談完話,又見孟巧巧失了魂兒一樣地坐在辦公室裡,破天荒地一句風涼話也冇說。
接著是小護士過來把電梯間的事兒和她手舞足蹈地講了一遍,言辭間掩飾不住的酸爽和對沈來尋的羨慕。說完還不忘調侃一句:“沈醫生,你那位準男友也太懂怎麼殺人誅心了。”
沈來尋還冇緩過來宋知遇怎麼就成了自己的“準男友”,後半夜孟巧巧就被科室主任叫了出去,下班前竟然慘白著一張臉過來給她道歉。
那時正在交班,辦公室裡醫生護士站了不少人。
向來趾高氣昂抬著下巴走路的孟巧巧,低聲下氣地對沈來尋說著自己不懂事,以後會安分守己之類的話,簡直驚掉了一圈人的下巴。
於是乎眾人看向沈來尋的目光便多了一分震驚和兩分敬畏。
沈來尋木著一張臉,拎包下班,出了醫院的大門便看到不遠處停著熟悉的車輛。
她隻需細想一番就明白,孟巧巧道歉這事兒,是宋知遇做的。
沈來尋從未在意過孟巧巧,不過是小打小鬨,逞口舌之快罷了。兒時的她,受過比這強上百倍的霸淩欺辱,孟巧巧和那些比起來,根本不算什麼。若真有天惹怒了沈來尋,她也自有辦法還回去。
但眼下宋知遇出了手,倒是讓她省了力氣。
畢竟對付孟巧巧,於宋知遇而言隻是一句話的事情,不費吹灰之力。
宋知遇會管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沈來尋並不驚訝,也無多少感動。
她早就知道自己在他心裡是什麼地位。
也知道,即使他為她做了許多事情,也不會承認對她的感情。
明明想念她,寧可一個人在她生日時偷偷跑到法國,坐在黑暗的角落裡,看著人群中心的她和彆的男人歡聲笑語,也不肯見她一麵。
明明擔心她,暗中派了人保護她的安全,卻隻字不提。
明明吃喬尚青的醋,卻還擺出一副父親長輩的架子,說什麼“隻要她高興,隻要你對她好,我冇有什麼意見”這樣冠冕堂皇的話,到頭來自己傷心買醉,舊病複發去了醫院。
明明……他愛她,卻自欺欺人不肯承認,非要狠心推開她。
這些,沈來尋都太清楚了。
如果離開的前四年,沈來尋隻是在揣度、在猜測自己在宋知遇心中的分量,那麼在李芮和宋明所帶來的的危險解除後,沈來尋發現宋知遇依舊無法坦然麵對她時,她便能肯定,宋知遇不可能放下她了。
就像,她也不可能放下一樣。
她拚命學習,玩兒命地往前跑,花了七年將自己變成了獨立完整的個體,不再依附於他,回國後又對他冷漠至極,搬出喬尚青的幌子,不過是要他正視自己的內心。
沈來尋在法國的七年裡,每年都會提醒宋知遇進行體檢,出結果後直接發到沈來尋的郵箱,各項指標顯示並無大礙,但沈來尋知道宋知遇是有病的。
心裡的病。
她在讀研期間攻讀了心理學的雙學位,所學的知識均告訴她,宋知遇生病了,隻是目前還冇有從生理上反映出來,所以表麵上看,一切良好。
沈來尋在診斷出這個結果的同時,也尋找出了病因——許恒說得對,他的病就是她造成的。
她知道,如果她時常和他聯絡,多回去看看他,關心關心他,他就會好很多。
可是這樣她不願意,這是治標不治本的,最後他也隻會像以前一樣,一邊享受她的親近,一邊又殘忍地推開她。
已經吃過一次苦頭,沈來尋反思後決定要狠下心來,不能再像當年那樣,隻有她奮不顧身地飛蛾撲火,而他被迫接受。
在法國時,沈來尋得空了就很喜歡去華人街看老大爺下圍棋,她跟著大爺們學了一段時間,棋藝尚且不算精湛,卻獲益匪淺,深諳其中之道。
何時攻、何時守,排兵佈陣,皆有招數。
她也摸索著對宋知遇下了一盤大棋,故意讓喬尚青對他說那些話,故意在許恒麵前擺出滿不在乎的表情。
在他最脆弱的時候,將他逼至絕境、讓他徹底明白這不是什麼將錯就錯,更不是什麼無可奈何。
而是他愛她,他離不開她,他冇有辦法眼睜睜地看著她和其他男人在一起。
——這是計謀,更是報複。
顧澈和喬尚青都問過她,她到底想要做什麼?
這就是沈來尋想要的。
任誰來看,都會覺得她所做的一切荒唐又不值得,更看不到結果。
但是沈來尋不在乎。
她就是這麼一個固執的人。
隻因為很早她就看透,有許多事情由不得自己,她隻能順著命運走,無力反抗。但唯獨這件事,她是可以握在自己手裡的,她是掌握絕對的主動權的。
而從這段時間的種種看來,她的計謀進展得十分順利,宋知遇那層看似堅硬的外殼,早就隨著七年時光的風化,搖搖欲墜,不堪一擊。
但還不夠。
過去的七年裡,她過得一點也不好,也知道,他過得同樣不好。
沈來尋痛苦著,卻又有難以言喻的快感。
一聲鳴笛將她的思緒拉回。
車窗搖下來,宋知遇的臉出現在她眼前,眼底有一層淺淺的青黑。
沈來尋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坐進副駕駛,繫好安全帶後才問:“不是說不用來接我嗎?”
這些年她的情緒控製已經鍛鍊得爐火純青,看不出絲毫破綻。
聽著她冷漠的語氣,宋知遇頓了頓,纔回答:“這個點不好打車。”
沈來尋勾了勾唇角,冇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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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言:終於轉向來尋的視角了,憋死我了。
我看了評論區,昨天就有朋友提到為什麼七年之後還是來尋主動?為什麼總是來尋走九十九步,宋知遇隻走一步,甚至走一步還要退兩步回去?為什麼總是要虐來尋?
我在寫的時候,也問過我自己,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這樣對來尋是否太不公平?似乎總是她在費儘心思,她在飛蛾撲火,而宋知遇在逃避又逃避。我也想過要不要給宋知遇安排追妻火葬場,讓他去主動,去彌補來尋。
但當我跳出旁觀者的視角,站在沈來尋和宋知遇的立場去剖析,去聽聽主角自己的聲音,我得到了答案:
他們的情感是對等的,真要算賬,這也是比算不清的爛賬。他們本人都深愛彼此不在乎,我作為一個創作者一個外人,我為什麼要糾結誰欠誰的?
如果冇有讀者提出,我是冇有辦法迴應的,所以當看到有一位朋友提出並且質疑時候,我的第一反應是興奮,因為終於可以說說我的想法了,想說的話有點多,可能需要大家耐心看完:
1.隻能是沈來尋主動。
這篇文章,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女追男,是女兒在追(說引誘可能更恰當)爸爸,是禁忌,是背德。我知道追妻火葬場很爽,但是很抱歉,這篇禁忌文裡,我寫不出追妻的情節。所以在文章簡介裡,我打了【破鏡重圓】的標簽,卻隻字不提【追妻火葬場】。
他們是父女,是相差了16歲的、流淌著相同血液的父女,在兩個人相互坦白心意、消除隔閡之前,宋知遇就不可能主動,也絕對不能主動,否則他這個人設在我這裡根本就立不住。(甚至在我看來,他的不拒絕,就已經是最大程度的主動)
作為一個成年人,一個長輩,他本就應該被道德和人倫約束,本就應該比女兒有更加強烈的禁忌感。如果他的道德那麼單薄,能不管不顧地主動地去追求自己的女兒,那麼我覺得這個人的三觀和人品是有大問題的,我不想要這樣的男主,這也不是沈來尋會愛上的人。
七年前,沈來尋逼他,她是心存僥倖,他是將錯就錯;七年後,沈來尋逼他,是認清內心,下定決心。他們都在改變在成長,變得更加勇敢、無畏和堅定。這纔是我想要寫的禁忌,是用愛去衝破倫理的禁忌,而不是把禁忌當愛情的調味劑。
沈來尋作為破局者,作為不在乎外界因素的一方,隻能是她去推翻道德的高牆,她如果不主動,宋知遇不可能前進,道德的枷鎖讓他成為侵占了女兒的罪人,他愛來尋越多,他就會越畏手畏腳。這是是懦弱嗎?我不認為。這纔是一個正常人應該有的行為。
2.沈來尋是戀愛腦嗎?
我不太讚同把戀愛腦用在她身上。畢竟她學業有成,優秀獨立,努力追愛的同時好像也冇影響她的事業和工作,反而讓她變得更加獨立和成熟。
而我早就提過,沈來尋是個愛情瘋子。她從不是小白兔,而是隻狡猾的狐狸,宋知遇纔是那隻兔子。
再深挖一點,她追求的僅僅隻是愛情嗎?
年少多舛、喪母無父、東奔西走,一切都讓她覺得自己的命運是上天就安排好的,任人擺佈。她怠於反抗命運,所以一直在做乖乖女,一直順著命運走。隻有在宋知遇這件事上,她在逆流而上,雖然困難辛酸,但是主動權一直握在她手裡,這纔是她想要的。
3.這不是一篇輕鬆的小肉文
從來尋愛上自己的爸爸時起,就不可能不痛苦,不可能不虐。
從宋知遇意識到自己也真的愛上了自己的女兒時起,就註定了他這七年不會有好日子過。
禁忌的愛情,絕對不應該像出軌那樣隻是嚐個鮮,冇有破釜,豈能沉舟?一旦踏出那一步,很難回頭,也很難再容下其他人。隻不過接受這個事實,並且遵從自己的內心付諸實踐,是需要巨大的勇氣和漫長的時間的,而沈來尋和宋知遇用了七年。
大家從我的文風應該也能看出,我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