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搞曖昧的女人,為啥不直接和丈夫挑明,非要整這麼多事兒?
咱先說說這事兒啊。有這麼個女人,她搞了一堆曖昧關係,可就是冇有肉體接觸,還到處泄露聊天記錄,在朋友圈曬追求者的禮物和情書,最後還質問丈夫為啥不吃醋。你說她為啥不直接和丈夫挑明呢?這就得從她內心的慾望結構說起啦。
這女人啊,她每一步都是在證明“慾望即是他者之慾”。她搞曖昧,其實是在收集自己“被渴望”的鏡像碎片。那些新歡呢,就像是臨時的鏡子,從他們身上,她能看到“我仍有魅力”的鏡像,這樣她就不會覺得自己冇人慾望,不會掉進那種冇人要的存在感深淵裡。
那為啥要泄露聊天記錄呢?這就說明丈夫是她的“核心他者”,就像一麵錨點的鏡子。她泄露聊天記錄,就好像在大聲喊:“看啊,那些鏡子裡都有我,為啥我在你這麵鏡子裡找不到自己的身影?”她曬追求者的禮物和情書,是想在更多公共性質的鏡子中製造“我被眾星捧月”的鏡像,讓社會這個大他者成為見證人,認同她“眾人都慾望著我”的想象。
她質問丈夫為啥不吃醋,這纔是她慾望的終極目標。她從始至終都想在丈夫這麵舊鏡子裡找到自己的身影。她為啥這麼執著呢?因為她內心有個無意識的恐懼,要是永遠在舊鏡子裡找不到自己,那“我”就不存在了。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丈夫忽視她讓她這麼難受,為啥不分手呢?畢竟有人確實在渴望她呀。其實啊,那些新歡對她來說,除了幫她確認自己被慾望,還有個功能,就是給丈夫這麵舊鏡子輸送光芒。她真正想要的不是新關係,而是舊關係重新燃燒起來。丈夫對她來說,就像這場慾望演出的唯一VIP觀眾,要是失去他,就等於失去了舞台。一旦離婚,就好像承認了“就算有萬千鏡像,也照不亮丈夫的眼睛”,這就等於被判了存在性的死刑。所以啊,她纔不敢直接和丈夫挑明,隻能通過這些複雜的行為來滿足自己內心的慾望。
那個強迫症的科技公司高管,為啥要每週三固定去招妓,還搞那麼多規矩?咱來聊聊這個科技公司高管的奇怪事兒。這哥們兒42歲,婚齡10年,是個高管,他每週三晚上都會去一個常年固定的酒店招妓,而且每次都是聯絡同一箇中介,找同類型的女性,還要求禁止接吻、禁止事後親密和情感交流,必須現金支付,第二天還去醫院做徹底檢查,回家後給妻子煮宵夜,還迴避和妻子的親密接觸。你說他為啥要這麼做,還搞這麼多規矩呢?
這得從他的慾望結構說起。他的主訴是“我必須絕對控製生活,哪怕是自己的各種慾望,不然我就害怕”。他出軌行為裡的固定類型對象、時間、流程,其實是在把慾望壓縮成像可計算的程式一樣。那些每次找的新歡,就像按次數租賃的臨時鏡像,給他提供精準劑量的存在感確認。
他禁止接吻、禁止事後親密和情感交流,這是在建立情感的防禦邊界,就像防火牆一樣,防止鏡像過載,保護核心的自我邊界。現金支付和檢查身體,有抹除符號痕跡的作用,就像做了壞事然後銷燬證據一樣,他是在確保租賃的鏡像不會汙染婚姻符號係統,這裡說的婚姻,不是說忠誠,而是大他者的秩序不被汙染。
他為啥要這麼做呢?他出軌選性工作者,是因為性工作者是無菌處理的鏡像。他禁止多餘行為,說明他這麼做也許不是追求快感,而是攝取最低劑量的“被慾望感”,來維持存在平衡。他不離婚,是因為婚姻是社會認可的符號盔甲,離婚就等於赤身裸體暴露在慾望洪流和道德審判的雙重衝擊中,失去“丈夫”身份,就像失去了象征界的座標,會掉進存在化作虛無的無底洞。
他看似縝密的安排,其實藏著害怕麵對的不穩定感,大膽舉動又體現他對存在感的無比需求。這就是強迫癥結構的特點,看似堅固的城牆,其實是玻璃做的。
那個搞曖昧的女人和強迫症的高管,他們這麼做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嗎?
咱來分析分析這兩個人的事兒,看看他們這麼折騰到底能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先說那個搞曖昧的女人,她搞曖昧、泄露聊天記錄、曬追求者禮物、質問丈夫吃醋,她以為通過這些行為能滿足自己內心對被慾望的渴望。
她幻想自己能控製他者的慾望,想看到丈夫嫉妒,這樣就能迫使他重燃慾望,好像自己能操縱丈夫的慾望一樣。可實際上,丈夫沉默以對,她根本不知道丈夫為啥這樣,這恰恰揭露了精神分析的基本定理,他者慾望是不可控的。
她還幻想新歡能確認自己的真實存在,用曖昧者的數量偽造“自己被普遍欲求”的證據。可真相是,所有鏡像都發生在想象界層麵,就像鏡子隻能讓你幻想它能告訴你你是誰,實際上並不能。
她幻想隻要他者對自己的慾望不熄滅,自己的存在性就不會消亡。這也是癔癥結構共通的幻想。她保持曖昧的不確定感,是因為一旦確定,就要麵對慾望滿足後的幻滅焦慮。她把存在感抵押在他者慾望的反射中,這其實是被異化的結果。
再看看那個強迫症的高管,他每週三固定招妓,搞那麼多規矩,幻想自己能計量他者慾望,30分鐘的交易就是慾望的定量補給。可真相是,哪怕規定30分鐘,時間流逝也揭露了他者慾望的不可量化性,那份匱乏永遠填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