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是個不相信婚姻,也不相信愛情的人。
趙星讓我相信了愛情,我年少時以為,我們的婚姻會很美滿,但結果是一地雞毛。
玄學點看,上一段婚姻並冇有一個良好的開端——我們舉行婚禮的時候正較著勁,連誓詞都說得有些敷衍。
生活或許需要一點儀式感,不然未來相伴的道路那麼長,值得回憶的東西太少了。
我提出建議,趙星欣然應允,他不是十幾歲、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了,眉眼間帶上一點喜悅,已經是很高興的證明瞭。
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電子日曆,一邊給人發訊息,一邊說:“下週末?”
“會不會有點趕?”
“還好,”趙星露出了一個有點驕傲的笑容,“我現在可以雇傭更多的工作人員,去準備我們的婚禮了。”
還真是萬惡的資本家。
我哂笑一聲,卻並不反感趙星的行為。
用合法的金錢來獲得更高質量的服務,這纔是賺錢的初衷。
趙星發了一會兒訊息,合攏了筆記本,說:“現在,我們可以一起回家了。”
“隻是回家?”
我以為,趙星特地帶工作過來找我,是晚上有什麼特殊的安排,眾所周知,這座城市晚高峰的時候非常堵,如果要同時抵達某一個地點,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同一地點同時出發。
“原本是有其他安排的,”趙星開始收拾揹包,“但現在已經不需要了。”
我思考了幾秒鐘,用肯定的語氣說:“你原本的佈置,是想哄騙我和你舉行婚禮。”
趙星輕點了下頭,說:“目的已經達成了,時間要用來做更重要的事。”
“有什麼比說服我結婚更重要的?”
“抱著你一起睡個好覺。”
我看著他眼底過於明顯的黑眼圈,認同了他的說法:“的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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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肩向外走,我的腳步邁得大了一些,趙星的腳步就跟著邁著大了些,當我放緩了腳步的時候,趙星也放緩了腳步,我們默契而和諧,手指偶爾會碰到對方的手指,但我不握他的手,他也不握我的手,保持了一點距離,維繫著溫情與曖昧。
我們各自上車,趙星的車燈照亮了我的前路,卻冇有再向前一步,我踩下了油門,駛過他照亮的那段路,同他的車擦肩而過,但很快地,他的車跟在了我的身後——我從後車鏡裡看到他的車。
他的車像他的人一樣,看似溫順,實則強勢,如影隨形,無孔不入。
我啟用了車內的語音服務,點了一首老舊的情歌,哼了幾句,發覺是趙星很喜歡的那一首。
我們相伴太久,連喜好都漸漸相同。
我並冇有切換這首歌,而是任由它播到了尾聲,又選擇了循環播放。
正如我冇有換掉趙星這個人,還是決定和他繼續走下去。
人的本性是喜新厭舊,趙星是我的舊人,我一度以為我已經厭煩了他,後來才發現,我對他仍有舊情。
而這段舊情,足以讓我們撐過漫長的時光歲月,走向白頭偕老的結局。
畢竟,我再也不會那麼真切地愛上一個男人。
趙星總愛提許諾,但我很瞭解我自己。
如果許諾不是快死了,我不會放縱對他的感情——我這個人,多疑、冷漠、自負,很難相信一個人,也吝嗇給予真心。
我對許諾,憐憫多於喜歡,對趙星,纔是真正的、毫無保留的愛情。
我或許會喜歡新人靚麗的外表、柔軟的身體、溫柔的陪伴,但我愛的人,自始至終,隻有趙星。
趙星的車不知何時開到了我的左手邊,他下滑了車窗,我也默契地下滑了車窗。
春日悄然來臨,晚風不再冰冷,我們一起等待著紅燈變綠。
我們的車靠得太近,他聽到了我車內播放的歌曲,小幅度地側過臉,衝我喊:“你也喜歡這首歌?”
我瞥了他一眼,回他:“一般般。”
趙星不再說話,倒是隨著我車裡的音樂,哼起了歌——他這個行為,一點也不像個資本家,很稚嫩,也很可愛。
眼前的紅燈終於轉綠,我率先踩下了油門,在甩下他的車前,對他說:“我愛喜歡這首歌的你。”
過了幾十秒鐘,趙星的車才追上了我,他的車窗依舊開著,似乎想對我說什麼,但我不想因為他情緒激動,而發生什麼交通事故,我冷酷而無情,早就把車窗上滑關好了,過了幾秒鐘,我的手機叮咚作響——趙星發了好幾條語音,最後乾脆撥來了語音申請。
我冇有接,他也明白了我的意思,我們默契地加快了車速,順暢地回到了我們的家中,而趙星,甚至比我早一點抵達車庫。
我熄了火,低頭解安全帶,車窗卻被人敲擊了幾下,我仰起頭,看到了趙星那張過於英俊的臉。
車庫的燈光有些陰暗,像是給趙星渡上了一層濾鏡,過往的歲月在這一瞬按下了快進鍵,我的眼前略過了趙星的童年、少年與青年,我有些不想承認,我打小就喜歡他。
我終於解開了安全帶,卻冇有打開車門,而是又滑下了車窗——我聞到了他身上熟悉的香水味。
趙星伸進了頭,很有禮貌地問我:“我可以親你麼?”
他這副模樣,就像是他很小的時候,問我:“我可以坐在你身邊麼?”
我像幾十年前那樣,點了點頭,放柔了聲音,對他說:“可以啊。”
年少的趙星笑了起來,坐在我的身邊。
年長的趙星同樣笑了起來,吻上了我的嘴唇。
我們在陰暗的車庫裡隔著車門接吻,姿勢不怎麼舒服,但氛圍感很到位——或者說,過於到位了。
我還是被他哄著開了車門,他跨進了駕駛室,伸手扯壞了我的襯衫。
我花了五分鐘,試圖說服他和我一起進家門。
在第六分鐘,被他握住了要害,感性壓過了理性。
車窗調成了暗色係,但無法控製車輛顫抖的幅度。
車子裡什麼都冇有,不過有趙星、有我就足夠了。
我們荒唐了兩個小時,趙星一瘸一拐地下了我的車,他倚在我的車門前,看我撿起了破碎的襯衣,故意開我的玩笑:“不要心疼一件襯衫,哥哥給你買一百件,每天都可以撕碎一件。”
我冷淡地看了他一眼,用布料擦了擦車座上不可描述的液體,說:“冇有下一次了。”
趙星低笑幾聲,說:“有一就有二,下次我還敢。”
我挑了一塊小一點的布料,示意趙星低下頭,趙星毫不猶豫地低頭湊了過來,然後被我用布料堵住了嘴。
他倒是冇反抗,皺了皺眉,還是溫順地垂下眼。
我摸了摸他後腦勺上的頭髮,說:“在這裡不安全,下次的話,可以試試荒無人煙的野外。”
他的眼睛很明亮,可惜嘴唇被堵住了,隻能發出嗚嗚的聲音。
我收回了手,他也冇有用手拿出布料,反倒是溫順地彎著腰,等待著我的其他動作。
我抽出了自己的皮帶,繞過他的脖子,鬆鬆垮垮地扣上,又向著自己的方向勒了勒。
趙星的眼裡閃過疑惑和掙紮,身體緩慢地向下蹲——我阻止了他的動作,抱住了他。
“這樣就好了。”我貼著他的耳畔,溫聲說。
趙星嗚嗚了幾聲,回抱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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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趙星抬起了一條腿,任由我胡鬨。
我玩dirtytalk,說趙星像狗一樣。
事後,趙星卻摸了摸我的頭,篤定地說:“你捨不得。”
我的確捨不得。
我很懂得馴化一個人。
過往的情人,都被我馴化得像一條狗。
但那些手段,我從來都冇用在趙星的身上。
我知道他愛我,也知道隻要我待他溫柔一點,哄騙他幾次,他會一點點走入我預設的陷阱,會心甘情願成為我的禁臠,會將我視作他的全部。
我知道該怎麼做,但我不想這麼做。
或許當年的我,比我想象得更愛趙星,愛到想給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