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議事堂的討論繼續,焦點落在“土地與人口”和“糾紛仲裁”兩條上,這是最容易引發各莊矛盾的地方,也是同盟能否長久的關鍵。
“先說土地和人口。”宋陽手指敲了敲桌案,“同盟內的地,是誰的還是誰的,不許強占、不許兼併,比如你家莊子地多,不能趁彆家受災,低價買地;更不能用糧食誘騙流民,搶彆家的人口。”
這話直指之前的隱患,去年乾旱時,李家莊就偷偷用糧食拉攏過周家莊的流民,兩家為此鬨過矛盾。李崇德的臉微微發紅,咳嗽一聲道:“宋總指揮說得對,之前是我不對,以後絕不再犯。”
周老栓也道:“流民願意去誰家,得憑自願,但不許‘挖角’,比如誰家有好工匠、好農把式,不能用高糧引誘人家跳槽,得經原莊主同意,不然就是壞了規矩。”
宋陽補充道:“可以‘有限遷徙’。比如流民在A莊住不慣,想去B莊,得先在A莊登出,再去B莊登記,B莊要報給同盟備案;通商也一樣,各莊的糧、鹽、草藥,在同盟內可以自由買賣,不許設卡收費,更不許搶商隊,誰壞了規矩,議事會有權罰他繳雙倍物資給公庫。”
孫老實最關心這個,他家靠種紅薯換鹽,之前總被大莊子卡脖子,連忙道:“要是有人設卡收費怎麼辦?比如我家運紅薯去周家莊,有人攔著要‘過路費’?”
“隻要拿著同盟的‘通商憑證’(由公庫發放),誰攔著就報給同盟軍,‘獵犬’小隊立刻去處理!”王二柱拍著胸脯保證,“誰敢壞同盟的通商規矩,就是和整個同盟作對!”
眾人紛紛點頭,這條款算是說到了小莊的心坎裡。
接下來是“糾紛仲裁”,這是宋陽特意強調的“安全閥”。“同盟內的糾紛,不管是地界爭執、水源分配,還是人口、通商矛盾,先由兩家協商;協商不成,提交議事會仲裁,議事會八個莊頭,投票決定,五票以上通過即為初步裁決;要是不服,或者議事會難以下定,由我這個總指揮做終裁,裁決結果必須執行,不許再鬨。”
周老栓立刻舉例子:“比如之前俺家莊和李家莊爭地界,要是早有這規矩,就不用吵半個月了!議事會投票,輸了認栽,誰也彆不服。”
李崇德也道:“終裁權在宋總指揮手裡,俺們信得過,您處事公平,不會偏私。”
宋陽卻加了個“約束”:“我的終裁,也得基於議事會的初步意見,不能憑空決斷;要是大家覺得我裁得不公,議事會可以聯名提異議,咱們重新商議,同盟是大家的,不是我一個人的。”
這話讓所有人都鬆了口氣。周文把條款寫好,特意在“終裁”後加了一句:“終裁需記錄理由,存檔備查,接受議事會監督。”
最後,宋陽又補充了一條“應急條款”:“若遇清軍圍城、瘟疫爆發等‘滅頂之災’,同盟所有人、所有物資,都由總指揮統一調度,哪怕是莊頭的私糧、私兵,也得聽調,這不是奪權,是為了保住所有人的命。”
趙猛第一個站起來:“俺同意!都快死了,還分什麼你的我的?聽宋總指揮的,準冇錯!”
其他莊頭也紛紛附和,冇人再提異議,清軍的威脅就在眼前,“保命”比什麼都重要。
夕陽落下時,《同盟防禦章程》的核心條款終於全部敲定。周文把羊皮紙整理好,從頭到尾唸了一遍,聲音朗朗,迴盪在議事堂裡,也飄出窗外,落在圍觀的莊民耳朵裡。莊民們聽得認真,臉上滿是安心的笑容,有了這章程,同盟就不是“口頭約定”,而是有規矩、有保障的“大家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