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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二天,我準備出院時,在走廊撞見了江宿。
他冇有看見我,滿心滿眼都是懷中扶著的女孩。
女孩高高瘦瘦的,長得很清純,眼睛又大又圓。
原來她就是李思涵。
那個為了江宿割腕自殺,讓向來以冷靜自持的江宿在婚禮上失態的女孩。
大概是我的視線停留得有些久,女孩注意到了我。
她臉色一白,將臉移到一邊,緊張地抓著江宿的手臂。
江宿發現了我。
他不悅地朝我走來,聲音沉悶。
“曉瑜,思涵身子弱,有什麼事我們回家再說,你彆在醫院鬨,讓思涵丟人。”
他懷中的李思涵臉色更白了,一副怕極了我的模樣。
“溫、曉瑜姐,我、我和總師冇什麼的,你不要誤會。”
我握緊了手中的化驗單,輕聲笑笑。
“你們誤會了,我來這是為了繳費。”
江宿詭異地望著我,莫名地消了氣。
我和他擦肩而過,走向繳費視窗。
走出醫院時,江宿給我發了條簡訊。
【楠楠,彆生氣,我剛纔是一時情急,給你買了禮物,記得簽收。】
快遞員敲門時,我從他手裡接過一個蛋糕。
我性子驕縱,喜歡浪漫。
江宿惹我生氣了,總喜歡送一個迪斯尼城堡模樣的蛋糕給我。
我吃了十年,其實早就膩了。
但是江宿好忙啊。
我心疼他,不忍心看他天天熬夜做研究,還要花心思哄我。
所以我每次收到這個蛋糕,都會喬裝歡喜。
希望他也跟著開心。
現在,我終於不用裝了。
我將蛋糕送給鄰居家小孩,給江宿回了一句。
【十年了,像你一樣,再好吃的蛋糕都吃膩了。】
江宿大概聽懂了我的含沙射影,給我回了句抱歉。
【是我考慮不周,明天,我親自去商場給你挑禮物。】
當晚,江宿冇有回來。
剝離掉一段十年感情不容易。
我失眠了,順道起床收拾這個家裡屬於自己的東西。
我一邊將東西往收納箱裡丟,一邊忍不住開始回憶。
畢業那年,江宿剛進研究院,忙到飛起。
一年後,他拿著簽了整整十年的合同和五百萬。
放進我手裡。
“曉瑜,我給你一個家,說話算話。”
記憶中的少年真誠又勇敢。
愛我時燃燒的火焰比冉冉上升的太陽還要熱烈。
那天,我哭紅了眼,和他抱在一起。
拿著銀行卡買下了這套房子。
我們在落日餘暉下擁吻。
紅著臉去宜家采購傢俱。
無話不談到像兩隻嘰嘰喳喳的小鳥。
陽台的星星燈是我們一起佈置的,搖椅上承載著十年絮絮叨叨的歲月。
我們倚偎在客廳的地毯上抱著西瓜,喝著汽水,看膩歪的港台偶像劇。
他說要給我一個家。
現在卻讓我不得不搬離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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