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二十二歲,初中冇唸完就離開了校園。他在縣城裡遊蕩了兩年,做過餐館服務員,送過外賣,直到在網吧結識了李強。李強比他大十歲,穿著體麵,出手闊綽,很快就贏得了何明的信任和崇拜。
“跟我乾吧,一個月給你一萬。”李強吐著菸圈說。
何明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萬塊,這比他拚死拚活送外賣三個月掙得還多。
“做什麼工作?”他小心翼翼地問。
“管理一家休閒會所,簡單得很,就用你的身份證租個場地,平時看看門就行。”李強輕鬆地說。
何明心裡掠過一絲疑慮,但想到能擺脫眼下的窘迫,他還是點了點頭。
三個月後,何明站在法庭上,手銬冰冷地貼著他的手腕。檢察官宣讀的起訴書裡滿是陌生的法律術語,但他聽懂了最關鍵的部分——他被指控組織MY罪,可能麵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旁聽席上空無一人。李強曾保證會請最好的律師,照顧好他的家人,但現在連律師都是法院指派的。
“被告人何明,你認罪嗎?”法官問。
何明想起李強的話:“小弟,這次你幫大哥頂一下,每個月我給你家一萬塊安家費。最多一年,我們就找關係把你弄出來。”
“我認罪。”何明低聲說。
判決很快下來:五年六個月。何明被押往監獄時,還堅信李強會兌現承諾。
第一個月,何明的母親確實收到了五千元。她來信說有位“李老闆”來過家裡,留下現金和一籃水果。何明鬆了口氣,覺得這苦不算白受。
然而第二個月,母親的信中不再提及收款,反而詢問他“新工作”怎麼樣,為什麼不能回家看看。何明的心沉了下去。
第三個月,何明收到姐姐的來信,說母親積勞成疾住院了,家裡借債艱難維持。信末有一句刺痛他的話:“明明,那位李老闆再也冇來過,電話也打不通了。你不是說每月有一萬塊安家費嗎?”
何明申請打電話,但李強的號碼已成空號。他托刑滿釋放的獄友去打聽,帶回的訊息讓他如墜冰窟:李強早已不見蹤影,所謂的“安家費”從未全額支付過。
那一夜,何明在囚室裡睜眼到天亮。他想起自己如何用身份證租下那套公寓;如何按照李強的指示每天開門關門;如何偶爾開車接送那些濃妝豔抹的女性;如何在案發後相信了李強的承諾,把一切責任扛到自己身上。
“我是替大哥抗事兒的...”何明喃喃自語,聲音裡滿是苦澀。
第二天,他請求見獄警,說要舉報重要情況。
徐國棟和黃麗娟夫婦經營著三家髮廊,表麵上是理髮業務,暗地裡卻組織MY活動。黃麗娟負責招募年輕女性,徐國棟管理資金,而李強則是他們物色的中間人,專門尋找易於操控的年輕人當頭麪人物。
當何明用自己身份證租下那套高檔公寓時,這個隱蔽的MY團夥有了新的據點。他們冇想到何明那麼快就會被注意到,但更冇想到的是,李強能如此輕易地說服何明頂罪。
“那小子單純得很,答應給他家人安家費,他就全扛了。”李強曾得意地向徐國棟夫婦彙報。
三人以為事情就此了結,繼續他們的生意,直到一封從監獄寄出的舉報信到達檢察院。
何明的舉報信詳細陳述了事件經過,包括李強的承諾、安家費的未兌現,以及他所知道的關於MY團夥的一切線索。檢察院立即成立專案組調查。
檢察官王海濤第一次見到何明時,對這個瘦削的年輕人充滿懷疑。
“你說你是替人頂罪,有什麼證據?”
何明深吸一口氣:“公寓的監控硬盤在李強那裡,我當時親眼看到他取走的。還有,MY女性的轉賬記錄最終都流向一個叫‘黃姐’的賬戶,我聽過李強和她通話。”
根據何明提供的線索,警方很快鎖定了徐國棟和黃麗娟。在搜查中,他們找到了何明提到的監控硬盤和詳細的賬本。
當手銬戴在徐國棟和黃麗娟手腕上時,黃麗娟崩潰大哭,而徐國棟則麵色鐵青。與此同時,李強在試圖離開城市時在高速公路收費站被攔截。
案件重新審理過程中,何明的刑期得以重新考量。檢察官王海濤在法庭上陳述:“被告人何明最初也是被誘騙參與犯罪,後又因受欺騙而承擔了不應由其單獨承擔的罪責...”
何明聽著律師的辯護,目光投向旁聽席。這次,他的母親和姐姐坐在那裡,眼中含淚但帶著希望。
徐國棟、黃麗娟和李強則因組織MY罪和其他多項罪名被提起公訴,麵臨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