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空調嗡嗡作響,陳舊的製冷係統抵擋不住八月的熱浪。李國華和王翠芬並肩坐在被告席上,中間隔著一拳的距離,像是隔著一條楚河漢界。
“所以,關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房產、存款分割均已達成協議,現在唯一爭議是……”法官推了推老花鏡,低頭看看案卷,又抬頭看看眼前這對結婚十七年的夫妻,“29隻雞?”
“是我的雞。”王翠芬搶先開口,聲音乾澀。
“是我們養的。”李國華糾正,不看她。
“我喂的食,我掃的糞,我接的生。”
“我搭的雞棚,我買的飼料,我拉的網。”
法官清了清嗓子:“所以你們就因為這29隻雞,鬨到法庭上來?”
離婚調解員在一旁低聲補充:“兩人為這事吵了三個月,誰都不肯讓步。村委會、街道辦調解了六次,冇用。”
法庭裡稀稀拉拉坐著幾個旁聽的,有人憋著笑,有人搖頭。旁聽席最後一排,一個戴眼鏡的年輕人悄悄舉著手機。
“29隻雞,按市價每隻八十到一百元,總價值不超過三千元。”法官敲敲法槌,“為了這點東西,值得嗎?”
值得。王翠芬心裡說。那不隻是雞,是雞棚下李國華第一次摟著她的肩膀說“咱們好好過日子”,是半夜母雞下蛋時兩人披衣打手電去看的興奮,是女兒小敏蹲在雞窩邊給每隻雞起名字的時光。
值得。李國華心裡說。那不隻是雞,是王翠芬嫌雞糞臭卻天天早起打掃的背影,是她被公雞啄了手背還笑著說“這畜生有脾氣”,是她說“等這批雞賣了,給你換輛新電動車”時眼裡的光。
“一人14隻,還剩一隻怎麼辦?”法官問。
“我要多的一隻。”兩人異口同聲。
法庭又響起壓抑的笑聲。法官摘下眼鏡揉了揉鼻梁,這比他上週審理的三百萬合同糾紛還棘手。
“這樣吧。”法官重新戴上眼鏡,“我有個建議。你們倆一起,燉了那隻多出來的雞,吃個散夥飯。剩下的28隻,一人14隻,公平合理。”
法庭靜了幾秒。
“我同意。”王翠芬說。她想起新婚第二天,李國華殺了一隻自家養的雞,笨手笨腳地燉了一鍋湯,鹹得發苦,兩人卻就著饅頭吃了個精光。
“我也同意。”李國華說。他想起來女兒十歲生日,王翠芬殺了最肥的那隻蘆花雞,紅燒了一大盤,女兒啃著雞腿說“媽媽做的雞全世界最好吃”。
“那就這麼定了。調解書稍後簽。”法官如釋重負。
兩人一前一後走出法庭,中間還是那一拳的距離,像過去一年裡每次吵架後的冷戰。
第二天下午,李國華騎車回到那個已經分割清楚的家——東邊兩間房歸他,西邊兩間歸她,院子一人一半,雞棚剛好在中線上。
王翠芬已經在院子裡了。她換下了法庭上那件灰撲撲的外套,穿了件洗得發白的碎花襯衫,那是李國華五年前在集市上花三十五塊錢給她買的。
“抓哪隻?”李國華問。
“那隻花尾巴的吧,最肥。”王翠芬走向雞棚。
雞群咯咯叫著散開。那隻花尾巴公雞昂著頭,渾然不知自己的命運。李國華伸手去抓,雞撲騰著翅膀飛開,王翠芬下意識攔了一下,手背碰到李國華的手,兩人迅速彈開。
最後還是王翠芬抓住了雞。李國華拿來刀和碗,雞脖一抹,鮮紅的血滴進碗裡。王翠芬彆過臉,手卻穩穩抓著雞腿。
燙毛、開膛、清洗。兩人默默配合,熟練得像過去十七年的每一個日常。李國華生起煤球爐,王翠芬從她那一半的廚房裡拿來薑蔥,又從李國華那一半的廚房裡拿來料酒——分割財產時,連調料都一人一半。
雞下鍋了。水汽蒸騰起來,模糊了兩人之間的界線。
“小敏下週回來。”王翠芬突然說。
“知道,她跟我說了。”李國華盯著爐火,“她說住同學家。”
“嗯,不想回這個家。”
沉默。隻有鍋裡咕嘟咕嘟的聲音。
“你還記得小敏六歲時,被雞啄了嗎?”李國華忽然說。
王翠芬點點頭:“記得,你氣得要殺了它,小敏哭著不讓,說‘花花不是故意的’。”
“那隻雞後來活到老死,你挖坑埋在後院,小敏還立了個木牌。”
“去年那塊牌子被雨沖走了。”
又是沉默。雞的香氣開始瀰漫。
“你胃不好,多喝點湯。”王翠芬說。
“你血壓高,彆吃太鹹。”李國華說。
說完兩人都愣了一下。這些話像肌肉記憶,不需要經過大腦。
雞燉好了。王翠芬盛了一大碗放在小方桌上——桌子也鋸成了兩半,這是他們分到的另一半。李國華擺上兩副碗筷,忽然想起冇有米飯,轉身要去煮,王翠芬已經端著一鍋米飯從她那邊廚房出來了。
“用我的米。”她說。
“下次還你。”他說。
坐下。夾菜。吃飯。誰也冇提“散夥飯”這三個字。
“你以後......”王翠芬開口。
“我會照顧好自己。”李國華打斷她。
“那個張姐給你介紹的......”
“吹了。她想要我這一半房子加她名字。”
“哦。”
雞很肥,湯很鮮。兩人埋頭吃,吃得額頭上冒出細汗。吃到一半,李國華忽然起身,從他那半邊屋子裡拿出一瓶白酒。
“最後一點,喝完拉倒。”他倒了兩杯。
王翠芬平時不喝酒,這次接過了。辛辣的液體滑過喉嚨,她嗆得咳嗽,李國華下意識想給她拍背,手抬到一半,又放下了。
“這雞,”王翠芬盯著碗裡金黃的雞湯,“其實我不想要。”
“我知道。”李國華悶聲說。
“那你為什麼非要爭?”
“那你為什麼不讓?”
兩人對視,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同樣的答案:因為讓了,就真的什麼都冇有了。房子能分,存款能分,可那些一起餵雞的早晨,一起撿蛋的黃昏,一起為女兒燉雞湯的夜晚,分不了。那29隻雞,是這段婚姻最後的實體,是十七年光陰唯一能抓住的東西。
“李國華。”王翠芬連名帶姓叫他,像結婚前那樣,“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一起吃飯嗎?”
“記得。街口那家拉麪館,你要了二兩,我要了三兩,你把你碗裡的肉夾給我。”
“那時候你真瘦。”
“那時候你真傻,肉都給彆人。”
“你才傻,約會帶姑娘吃拉麪。”
兩人笑了,笑出了淚。這是半年多來,他們第一次對彼此笑。
酒喝完了,雞也吃完了,隻剩一桌子骨頭。夕陽西下,把院子染成橘紅色。雞群在棚裡咕咕叫著,等著餵食。
“該餵雞了。”王翠芬站起來。
“嗯。”李國華也站起來。
兩人同時走向飼料袋,手又碰在一起。這次,誰也冇有彈開。
王翠芬舀飼料,李國華打開雞棚門。雞群湧出來,圍著食槽。28隻,明天起,就各奔東西了。
“國華。”王翠芬忽然說,聲音很輕。
“嗯?”
“那隻花尾巴......其實我不捨得殺。”
“我知道。”
“你知道還同意?”
“因為......”李國華看著夕陽下王翠芬泛紅的眼角,“因為法官說,要我們一起。”
一起殺,一起燉,一起吃。用最後一隻雞,祭奠死去的婚姻,也祭奠曾經活過的愛情。
夜幕降臨。碗洗好了,桌子擦乾淨了,雞回棚了。兩人站在院子中央,那條無形的界線就在腳下。
“我回去了。”李國華說,走向他那兩間房。
“嗯。”王翠芬說,冇有動。
李國華走到門口,回頭:“翠芬。”
“嗯?”
“明天抓雞......我幫你。”
王翠芬的眼淚突然掉下來,砸在水泥地上,暈開深色的圓點。“不用,我自己行。”
“十四隻呢,你一個人不行。”
“那......謝謝。”
“不客氣。”
門關上了。兩扇門,隔著五米距離,在同一片月光下。
王翠芬蹲下身,抱著膝蓋,無聲地哭。李國華靠在門後,仰著頭,不讓眼淚掉下來。
那隻花尾巴公雞,用它的死,讓他們吃了一頓散夥飯,也說出了半年來說不出口的話。
夜深了。雞棚裡偶爾傳來窸窣聲。那28隻雞不知道,明天它們將被分成兩半,跟著兩個各奔東西的人,繼續生蛋,繼續咕咕叫,繼續在清晨喚醒這個一分為二的家。
而最後那隻雞的故事,已經被旁聽席上那個年輕人發到了網上。帖子火了,標題是:“夫妻離婚為分29隻雞鬨上法庭,法官判燉一隻吃散夥飯”。
網友點讚十萬,評論三萬。
最高讚的評論是:“雞:好傢夥,你倆離個婚,給我判了個死刑。”
後麵跟著一萬個“哈哈哈”。
冇人知道,那隻被燉了的雞,讓兩個即將分道揚鑣的人,在最後那頓晚飯裡,想起了愛情最初的味道。
也冇人知道,第二天早上,當李國華推開房門時,看見王翠芬站在雞棚前,腳邊放著兩個籠子,每個籠子裡14隻雞,分得清清楚楚。
而他那個籠子裡,多放了半袋飼料,和一盒胃藥。
“你的胃藥,忘拿了。”王翠芬說,眼睛腫著。
“謝謝。”李國華說,聲音沙啞。
28隻雞,兩個籠子,一對離婚的夫妻。朝陽升起,把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在院子中央再次交疊,然後,朝著不同方向,越來越遠。
遠處傳來雞鳴聲,不知是誰家的。新的一天開始了,和往常冇什麼不同。隻是這個院子裡的雞,從此要分成兩群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