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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從秘書開始 第265章 喧賓奪主

作者:老冰棍 分類:純愛耽美 更新時間:2026-03-16 19:32:21

【第265章 喧賓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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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清冷的聲音,在常委會議室裡迴盪:

“具體有哪些部門?想必在座的各位,心裡都有數!你們有冇有挪用公款?有冇有把工資款、補助款、扶貧資金,存放到農商行賺利息錢?”

那些參加常委擴大會議的局委辦一把手,無不尷尬的低下頭。

原來,縣委請他們過來參加常委擴大會,就是為了此事!

張俊臉色嚴肅的說道:

“各位都是飽讀詩書的人,不用我多說,你們也知道。民間借貸作為民間自發進行的資金融通行為,客觀上解決了部分社會融資需求,但由於交易隱蔽、監管不易的特點,高利放貸亂象頻發,極易對社會秩序產生不利影響,不論古今,都屬於法律重點規製的範疇。”

他坐在中間第四把交椅上,緩緩掃視眾人,繼續道:

“相信你們都看過紅樓夢這本書。王熙鳳一生聰明伶俐、能言善辯,但最終也因為八個字,落了個抄家的下場。這八個字,就是:重利盤剝、高利放貸!”

縣委宣傳部長劉秋英,輕咳一聲,說道:

“這事我知道,《紅樓夢》第三十九回說道,王熙鳳把賈府裡工人的工資,拿到外麵放高利貸,結果發不出工資,必須等利息錢收回來才能放工資。”

張俊點頭道:“不愧是我們縣委的宣傳部長,博學多才!令人讚歎。劉部長,那你知不知道,清朝年間,朝廷規定的利息是多少?王熙鳳在外麵放的利息,又是多少嗎?”

劉秋英想了想,說道:“我隻知道,王熙鳳在外麵放的高利貸是10%的月息。第104回中,賈芸說王熙鳳拿著太爺留下的公中銀錢,在外放加一錢,即對外收取月息為10%的高利貸。後來查抄賈家時,查出一箱子的借票,定性為重利盤剝,一概照例入官!”

張俊讚許的道:“劉部長博覽群書,很是厲害。我特意查了一下,《大清律·戶律·錢債》規定,凡私放錢債或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根據該規定,清朝借貸的利率上限為月息三分,即月息不能超過3%,王熙鳳放債利率為月息10%,是國家標準的三倍多,因此構成違例取利、重利盤剝。”

陳國良沉吟道:“張俊同誌,你談清朝的刑律,是有什麼用意?總不是想用前朝的劍,斬本朝的官吧?”

張俊微微點頭,說道:“陳書記,我舉這個例子,隻是想說明,不論古今,凡是放高利貸的,都不得好死!至今本朝,想必大家都知道,年利率不超過24%的利息,也就是民間所說的兩分利息,法院予以支援和保護。”

他又繼續說道:“對年利率超過24%、未超過36%的利息,如果債務人已經給付債權人,那麼已給付的不能要求對方返還,未給付的也不能要求對方給付;年利率超過36%的利息,約定無效,已經給付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

大家都點頭,表示理解。

張俊打開麵前的檔案,說道:“可是你們知道嗎?寶誠公司的利息達到了多少?他們通過砍頭息、收取保險法、擔保金、手續費等方式,收借款人收取高額利息,月利息高達10%以上!寶誠公司的所作所為,和王熙鳳如出一轍!這樣的人,就是當代的周扒皮,眼下的黃世仁!”

眾人神情一震!

他們這才明白,張俊為什麼一定要拿紅樓夢裡的王熙鳳舉例。

這是在以案說法!

經過張俊這麼一說,在座的各位,不管懂不懂金融法規,對寶誠公司的案子,都有了深刻的領悟。

張俊痛心疾首的說道:“同誌們,你們把單位的公款,挪用到農商行放利息,看似是在為單位謀福利,可是你們想過冇有,你們的資金,卻被不法分子盯上了!他們拿著這筆錢,在外麵重利盤剝老百姓!”

所有人都低下了頭,不敢和張俊對視。

張俊把材料一推,說道:“參與此案的單位,實在太多,今天被邀請到場的各個局委辦,都有參與!具體名單,我就不再贅述!”

他語氣一緩,說道:

“在這裡,我提個建議,過去的事情,我們不再追究誰的責任,你們必須儘快把放在外麵的資金,全部收回來,該發工資的,馬上發工資!該給農民補貼的,馬上給我發下去!”

眾人都是一訝,麵麵相覷。

他們都以為,接下來肯定會有一場大風暴,在座的人,有一個算一個,都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冇想到的是,張俊居然既往不咎?

張俊沉聲道:“但是,我希望,這樣的事情,以後千萬不要再發生!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務單位,不是資本家的打手,更不能為虎作倀!”

他之所以敢這麼說,當然事先已經和陳國良、傅自強通了氣。

因為這個案子,涉及麵實在太廣!

真要每個人都追責的話,易平縣的官吏,少說也要倒一半!

事發之後,出醜的還是易平縣!

到時候,易平縣的常委們,也冇有好果子吃。

所以,陳國良和傅自強在這件事情上,達成了一致意見,那就是既往不咎!

張俊雖然不太讚同這樣的處理方法,但也無可奈何。

他一個副縣長,總不能和書記和縣長對著乾吧?

那不利於縣委的團結。

而且,傅自強說的話,也有幾分道理。他說,縣裡財政吃緊,各方麵的窟窿都很多,各單位拿錢賺利息,也是無奈之舉。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張俊身處局中,也隻能選擇妥協。

於是,這樁集體挪用公款賺利息的案子,不了了之。

隨後,張俊為王太利之死定了性。

經過調查取證,王太利並冇有貪冇公款,但在放貸過程中,存在監察不明的責任。

這也算是替王太利平了反,不至於死後還揹著一個貪官的罪名。

陳國良沉著的說道:“農商行一案,到此完結,所有人都不要再討論!大家回去以後,按照張俊同誌的吩咐行事!務必將放在外麵的資金悉數收回,以後不許再犯!好了,接下來,我們討論一下人事議題。”

張俊率先發難,緩緩說道:“之前在抗洪搶險時,青山鎮黨委書記陳偉宏同誌,存在嚴重瀆職行為!此人不宜再擔任現職,我建議對其進行相應的處分,以儆效尤、以正黨紀!請各位常委議一議!”

陳國良愕然看向張俊。

這是常委會!

陳國良是縣委書記,他纔是主持人!

張俊隻是一個常務副縣長,卻喧賓奪主,搶先拋出人事任免議題!

陳國良的不悅,全寫在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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