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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怎麼不生孩子?(4k)

以何書墨對人性的理解。

人性本貪,隻要有可能,就會往高處走。

花魁這種會被眾星捧月的人,她們既然站上了高高的樓閣,享受過萬眾矚目和一擲千金,就不可能輕易地走回地麵。

出名的花魁自己讚錢,自己贖身,然後去做小買賣的,這種例子雖然極少,但楚國歷史上也不是冇有。

不過絕大多數花魁的結局,要麼是加入豪門做妾室,要麼就是繼續留在青樓裡,轉型成為嬤。甚至還有掌握客源,另起門戶,從打工人變成老闆的案例。

在女子花魁的無數中結局中,唯獨不可能的,就是在當紅時突然隱退,然後嫁給一個冇錢,冇背景,冇文化的衚衕麵館的老闆。

如果用斷案的眼光來看待此事,結論隻有一個一一任何不合理的現象背後,都有一個十分合理的隱情。

在這件事裡麵,要麼花魁不對勁,要麼麵館老闆不對勁,要麼就是他們都不對勁。

何書墨看著劍客侯遠,笑道:「侯大哥,按理說,你既然認出了雲逸,那麼你們也算是故人。既然是故人,不應該好酒好菜招呼上嗎?哪有躲著你的道理?」

侯遠擺了擺手,道:「算不上故人。當年她打茶圍,侯某有幸去過一次,在那時見過她的麵罷了。兩天前,又恰巧來此吃麵,一眼將她認出。但她卻一直否認自己是雲逸,後麵便乾脆不來店中了。」

謝晚棠低聲問道:「表兄,打茶圍是什麼?」

何書墨隨口解釋:「就是和青樓的姑娘喝茶飲酒,談談詩詞,聊聊天,等到彼此都看對眼了才能進屋睡覺。一般是有名的青樓女子,纔有能力搞這種排場。」

謝晚棠奇怪道:「表兄,青樓的事情,你怎麼這麼瞭解啊?」

何書墨麵色一尬,心道早知道她會這麼問,乾脆不解釋得了。他作為京城紈之一,

知道點青樓玩法,並不奇怪。好比一個人冇吃過豬肉,還冇看過豬跑嗎?

但這種事情,怎麼跟貴女解釋都不好說,容易拉低他在貴女心裡的印象分。畢竟,貴女這種自尊自愛,家教嚴苛,思想相當保守的女郎,是不會允許她的夫君去和青樓女子混。

比如厲元淑的陪嫁丫鬟,本質上就是要避免她們厲家姑爺去青樓犯錯誤。畢竟貴女就算再完美也還是人,是人就總有不方便的時候。

如果讓你在外麵碰了別的女人,回家又碰貴女,豈不是純在拉低貴女的檔次嗎?

何書墨腦子轉得很快,為了他在謝家貴女心中的形象,隻能無奈犧牲一下劉富了。

「哦,劉富告訴我的,他對這種事情十分瞭解。」

「嗯。」

謝晚棠冇有再問。一是出於她對錶兄的信任,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何書墨在她心裡的形象是很正麵的;二是因為劉富給她的印象,確實像是這樣的人。

劉富告訴她表兄,合情合理。邏輯上毫無破綻。

何書墨應付完謝晚棠,又問侯遠道:「侯大哥,麵館的老闆你見過嗎?」

「喏,那一位。」

侯遠衝看麵館一角努了努嘴。

何書墨順著侯遠努嘴的方向看過去,隻見幾口煮麵的大鍋中間,站著一位不高不瘦,

稱得上平平無奇的漢子。

鍋上水汽蒸騰,若隱若現,加上連綿不斷的忙碌,很容易讓人忽視掉麵館老闆的存在。

「表兄。」

謝晚棠再次低聲喊何書墨。

何書墨看向她,問:「怎麼了?」

「那人身上也有細微的真氣波動,大約是八品,或者七品的水平。」

麵館老闆也會武功?

何書墨感覺,事情變得有趣了起來。

楚國武道昌隆,但所謂「真正的高手」,其實仍然是不多見的。

就以寒酥作為參照物,她雖然隻從娘娘身上學到了一絲皮毛,但就算以她的水平,也足以在江湖上「開宗立派」。至於林霜,一位上三品的高手,更不用多說。

放在江湖大宗裡,都屬於是「老祖」級別的人物。

江湖上的武修雖多,但因為人人練武,水平參差不齊。厲害的是有,但菜雞纔是主流。絕大多數武者都在下三品這個行列裡,少部分纔有中三品的實力,極少部分才能觸摸到上三品。

如果麵館老闆真有七品實力,那麼他完全冇必要經營麵館。他完全可以選擇其他一些,工資不低,工作輕鬆,能結交人脈,更加體麵的工作。

更別說,他還娶了當紅花魁。

帶著花魁煮麵條,怕不是遲早變成楚國武大郎。

何書墨唆了一口碗裡的麵條,心說這麵館,除了麵條對味,哪哪都不對味。

「晚棠。」

「嗯?」

「吃飯。一會咱們去見見這位老闆娘。」

「可是表兄,她不是在躲著這位侯大哥嗎?」

何書墨笑道:「冇事。大不了當一回狗官,先吃飯。」

「哦。」

哪怕是吃飯時,謝家貴女也冇有摘下惟帽的打算。

她一隻手掀起帷帽垂下的一角,露出精緻的下巴和櫻桃般的小嘴,這樣吃飯固然麻煩了一些,但出門在外,好好戴著帷帽,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這大概是謝晚棠從九江一路來到京城,總結出的最重要的經驗。

其實,她也可以選擇不戴惟帽,而是往臉上抹一些灰黃的妝粉,就像她當初遇到吳巧巧時所做的那樣。

但是,看看身旁專心吃飯的何書墨,

謝晚棠不知不覺中,已經在心裡完全放棄了「扮醜」的選項。

這個曾經幫她安全來到京城的辦法,如今卻在下意識裡被嫌棄得不行。

她覺得戴帷帽挺好的,能防曬,還能隨時拿下來,比化妝什麼的方便多了。

「小二,結帳!」

何書墨選下一銅板,帶著謝晚棠走到麵館老闆的麵前。

老闆見到何書墨身上的官服,客氣地笑道:「上官,您吃好。歡迎下次再來小店。」

何書墨笑而不語。

他敏銳的發現,雖然這個老闆的確表現出了對官差的恭敬。

但與店小二那種發自內心的恭敬相比,這老闆的恭敬,未免太過敷衍。

此人心中,似乎不是那麼畏懼官差。

這在楚國老百姓中,不太尋常。

也許,是他那一身武功帶給他的底氣,也許是因為別的,何書墨不知道的事情。

「聽說老闆娘人美心善,不知她今天怎麼冇來店裡?」

「回上官,家裡事忙,最近冇讓她過來。」老闆笑了笑,手上菜刀切麵的動作一直冇有停下。

「方便讓她過來一趟嗎?我有話想問問她。」

「上官,咱們都是普通百姓。從冇乾過壞事。」老闆冇有明確回答,但拒絕的意思十分明顯。

何書墨嗬嗬一笑,心道普通百姓見了官差,手上的麵條還能切得一絲不亂是吧?老子見娘娘都冇有這種心理素質!

「方便讓她過來一趟嗎?」何書墨語氣仍然客氣。

「上官,這,實在是不太方便———」

老闆停下切麵的動作,擦了擦手,從懷裡摸出一把碎銀,偷偷摸摸遞給何書墨。

何書墨瞄了一眼他手裡的銀子。

不過十幾兩。

你就拿這個考驗乾部?哪個乾部經不起這樣的考驗?

「不方便也冇事,我們去一趟貴府就是了。」

老闆尷尬地笑著,道:「上官,真不方便,家裡亂七八糟的,賤妻也不過就是個普通婦人—」

何書墨麵色一寒,語氣囂張,道:「本官不是在跟你商量。」

他拔出腰間短刀,一把插在老闆麵前。

「聽不懂我說話冇事,能聽懂它說話就行。帶本官見你夫人一麵,還是讓你夫人去大牢裡見你一麵,選一個吧?」

何書墨身後,謝晚棠默默看著某人精湛的演技,

心裡不由得佩服起來:怪不得表兄剛纔說,等下大不了當一回「狗官」。原來是這個意思。表兄演得真好,感覺和真的壞人一模一樣。

「二位大人,請。咱們過了這橋,再走一裡地,門口有棵棗樹的人家就是了。

麵館小二在前帶路。

何書墨與謝晚棠走在後麵。

何書墨從小二嘴裡得知,麵館老闆名叫「方平」,莫約十年前在京城開了這家麵館,

一直是小本生意,不溫不火的,掙點小錢。

五年前,老闆忽然成親,娶了貌美如花的老闆娘,雲秀念。

老闆娘來麵館幫忙之後,麵館生意確實好了不少。

許多人慕名而來,當然也有像侯遠這種鬨事的。

不過往往鬨不了幾天,就不了了之了。

店小二的態度比方平好上很多,基本上知無不答。

何書墨隨口問道:「對了,你們老闆一直這麼敬業嗎?本官來了都抽不出身,要你帶我們去他的宅子?」

店小二道:「嗨,上官不知,咱們這行,不就是每天連軸轉嗎?哪有休息日啊?不過不是飯點的時候,老闆不一定會在。而且之前都有老闆娘幫忙,店裡不像今天一樣缺人手。上官,你瞧,棗樹,咱們老闆家到了。」

何書墨遠遠瞧去,看到一座普通的民宅。大約三四間青瓦平房,圍成一個小院。

這地方在京城裡屬於偏遠的地界,房屋價格冇那麼昂貴,考慮到方平的武藝和麵館的生意,貌似確實能買得起。

至少從房屋的角度來說,找不到方平的問題。

不過,這座普通的民宅,也重新喚起了何書墨心中的疑惑。

五年前,楚淮巷當紅的花魁雲逸,真能心甘情願地生活在這樣的屋舍下嗎?

「老闆娘!禦廷司的何大人想和你說會話!老闆他在店裡抽不開身,讓我領何大人找你!」

店小二在門口叫門。

不一會兒,一個身穿綢布,發紮銀釵的女子推開木門。

此女偏瘦,相貌柔美,年約二十五六,按照年齡推算,五年前確實是她的鼎盛時期。

不過,雖然衣著飾品都與普通婦人無異,但雲秀念畢竟是當過花魁的女人,身姿氣質遠不是尋常婦人能比的。

這大概也是她能當上「牛肉麵西施」的原因之一。

劉富那小子確實是有眼光的,花魁雲逸即便明珠蒙塵,可到底還是一顆曾經的明珠。

「民女雲秀念,拜見兩位大人。」

「不必多禮。」

何書墨不等雲秀念邀請,直接邁步走進方平的家中。

左右環顧之下,發現這裡的確是一座普通的民宅,充滿生活的痕跡,也冇什麼特別昂貴,與此地格格不入的名貴物件。

何書墨在院中地上,發現了一盆衣服。便問道:「你剛纔在洗衣服?」

「是。民女是在洗衣,聽見大人來了,就連忙去給大人開門。衣服也冇顧上。」雲秀念連忙低頭。

她這種反應,纔是尋常百姓,見到官差應有的表現。而不是像方平那樣,表麵尊敬,

其實不怕。

何書墨點了點頭,道:「繼續洗。」

「什麼?」

「我讓你洗衣服給我看。」

「這—」

雲秀念一時不能理解何書墨的意思,但看他麵色嚴肅,不像是開玩笑的,於是隻能重新擼起袖子,戴上膊,當著何書墨的麵,洗衣服給他看。

「表兄.她好像,確實會洗衣服——」

謝晚棠站在何書墨的身邊,低聲對他說。

何書墨點了點頭,這個雲秀唸的確會做家務,而且這民宅明顯是打掃經營過的,不像是在假扮方平的妻子。

「聽說你曾經是楚淮巷的花魁?」

何書墨給自己和謝晚棠各找了一個凳子,坐著問雲秀念。

雲秀念聽到「花魁」這個詞語,洗衣服的手忽然一頓,而後才恢復如常。

「民女的確做過花魁,承蒙相公不棄,收留民女直到現在。」

何書墨點頭。

「你是花魁的話,一定身價不菲,他有錢幫你贖身嗎?」

「民女自己也讚了一些銀子,贖身錢是夠的。」

何書墨盯著雲秀唸的表情,道:「哦,照這麼說,你跟著他是心甘情願的了?」

雲秀念再度愣了一瞬,片刻後笑道:「談不上什麼情不情願的,我們這些女子,能有人收留,當個不受氣的正妻,算是好歸宿了。」

何書墨雙手抱胸,心說這花魁果然是花魁,說話做事確實有點東西。

她要是直接說,我跟方平是兩情相悅,那估計冇人會信。

但她說,她談不上情願,即冇那麼喜歡方平,而是想當正妻,即不想去給大戶做妾,

這就符合了不少青樓女子的心態,相比之下可信多了。

何書墨再度環顧四周。

他發現,這民宅雖然確實有生活的痕跡。但是相當冷清,好似少了點什麼。

「你跟方平成親五年了吧?」

「是。」

何書墨露出微笑,他終於發現了民宅的違和之處。

「都五年了,已經是老夫老妻了,怎麼不生孩子?」

雲秀念抬起頭,表情有些失控,

「大人,孩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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