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頭村後山有一片廢棄的采石場,雨水常年沖刷形成了幾處不大的水窪。10月30日下午,一個放牛娃在水窪邊的爛泥裡踩到一個硬物,挖出來一看,是個裹滿泥巴的塑料袋。孩子好奇,打開袋子,嚇得哇哇大叫,扔下袋子跑回了村。
塑料袋被村民交給了駐村的民警。當它被層層打開,呈現在縣公安局物證室的強光燈下時,連見多識廣的李峰也屏住了呼吸。
袋子裡是一套黑色的棉質衣褲,一雙沾滿泥濘的粗線勞保手套,還有一把沉重的羊角錘。
錘頭一側,暗紅色的血跡已經板結髮黑。錘柄是木質的,纏著臟兮兮的膠布。
“立刻送檢!”李峰的聲音帶著壓抑的激動。
痕檢和法醫實驗室連夜工作。幾個小時後,初步結果陸續出來:
1.血跡:錘頭上的血跡檢測出兩個人的DNA,分彆與王建國和陳靜吻合。
2.指紋:錘柄纏膠布的位置,提取到數枚清晰、完整的新鮮指紋。經過比對,與王強的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指紋完全吻合。
3.衣物:黑色衣褲為廉價滌綸麵料,尺碼與王強身材相符。在衣服袖口和褲腳處,檢出微量噴濺狀血跡,DNA與陳靜吻合。此外,衣服上還粘有少量紅土顆粒和植物纖維,與溪頭村後山環境相符。
4.手套:內側檢出少量皮屑和汗液,DNA同樣指向王強。
“鐵證。”趙濤看著報告,吐出兩個字。錘子,這個連接兩個凶案現場的關鍵凶器,終於找到了。上麵不僅有王建國和陳靜的血,更沾滿了王強的指紋和生物痕跡。再加上之前發現的帶血運動鞋、工作服纖維、床下紅泥、王建國指甲裡的DNA……證據鏈已經形成了致命的閉環。
晚上八點,審訊室。
燈光下,王強彷彿一夜之間蒼老了十歲。當李峰將裝在透明證物袋裡的錘子照片,以及指紋、DNA比對報告,一張一張緩緩推到他麵前時,他的身體開始無法控製地顫抖,眼神死死盯著那把錘子,像是看到了最恐怖的噩夢。
“這把錘子,認識嗎?”李峰的聲音平靜,卻像重錘敲在人心上。
王強嘴唇翕動,喉嚨裡發出嗬嗬的聲響,卻說不出話。
“上麵有你的指紋,王強。新鮮的,完整的指紋。”李峰的手指點了點指紋報告,“就在錘柄上,你握持發力的位置。還有你的汗液,你的皮屑,在包裹錘子的手套裡麵。”
“我……”王強終於發出聲音,嘶啞得不像人聲,“這……這怎麼可能……我冇用這個……”
“你冇用這個?那你的指紋和生物痕跡怎麼會出現在包裹凶器的衣物和手套上?怎麼會出現在這把同時沾有你父親和你妻子鮮血的錘子上?”李峰步步緊逼,語氣陡然轉厲,“王強!事到如今,你還要狡辯嗎?!是你用這把錘子,先打死了你的父親王建國,然後又用它,打死了你的妻子陳靜!對不對?!”
“不對!!!”王強突然發出一聲絕望的嘶吼,雙手抱頭,幾乎從椅子上滑下去,“我承認!我承認我殺了我爸!我用的是老宅桌上的鎮紙!我失手打了他!但我冇有殺靜靜!我冇有用錘子!我冇有!!!”
他猛地抬起頭,淚水混著鼻涕糊了一臉,眼神裡充滿了極致的恐懼、冤屈和一種瀕臨崩潰的瘋狂:“我冇殺她!我離開的時候她還活著!這把錘子……這把錘子是我爸那裡的!是我跟我爸吵架的時候,順手從牆角工具箱裡拿起來嚇唬他的!但我冇用!我後來扔回工具箱了!我真的扔回去了!!”
審訊室裡一片死寂。王強的哭喊在牆壁間迴盪。
李峰緊緊盯著他:“你說錘子是你父親老宅裡的?你拿出來嚇唬他,但冇用,又放了回去?”
“對!對!”王強像抓住救命稻草,“我走的時候,錘子肯定還在工具箱!後來……後來怎麼會跑到那裡,還沾了靜靜的血……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那套黑衣服和手套呢?怎麼解釋?上麵有陳靜的血,也有你的DNA!”
“衣服……衣服是我買的。”王強眼神閃爍了一下,聲音低了下去,“我……我那天晚上回去,不想讓人認出來,就買了套黑衣服換上。手套也是隨手買的。但我殺了……我爸之後,很害怕,手上沾了血,我就把手套摘了,和那套黑衣服一起,塞在我自行車後座的包裡。我想著離開村子以後再找個地方扔掉……後來我騎車走的時候,心裡亂,包好像冇扣緊……會不會是掉在路上了?我不知道!但錘子絕對不在裡麵!我發誓!”
他的供述出現了矛盾:一邊堅決否認用錘子殺陳靜,一邊承認購買了作案用的黑衣手套,並曾攜帶。他承認殺父,但凶器是“鎮紙”而非“錘子”。他聲稱離開時陳靜存活,錘子留在父親老宅。
“你說你離開你家時,陳靜還活著。具體時間?你走的時候,有冇有鎖門?”
“大概……十二點多吧。門……我冇鎖,就帶上了。”
“有冇有看到或聽到任何異常?”
“冇有……我腦子裡很亂,隻想快點走。”
“你離開村子後,去了哪裡?怎麼處理黑衣手套的?”
“我騎車到了縣道附近,把車藏在路邊草叢,等過路貨車。等車的時候,我把黑衣服和手套拿出來,想燒掉,但冇找到火,又怕有光,就……就胡亂塞回包裡,想等到了惠州再扔。後來上了貨車,我太累,睡著了,醒來包還在,但到了惠州工地附近下車時,我急著回去,就把包忘在車上了……真的,我冇殺靜靜!你們要相信我!!”
王強的供詞部分合理,部分牽強。但最核心的衝突點在於:他承認的凶器(鎮紙)與屍體傷痕推斷(錘子類)不符,且無法解釋為何他的指紋會出現在殺害陳靜的錘子上。
李峰讓王強冷靜,暫時結束審訊。
物證室,李峰和鄭法醫、痕檢專家再次審視錘子。
“錘頭的血跡分佈,”鄭法醫指著高清照片,“擊打王建國造成的血跡噴濺形態,與擊打陳靜造成的,在角度和力度上,確實存在細微但可辨識的差異。打擊王建國的,角度更偏上,力度更猛,有拖拽痕跡(符合激情狀態);打擊陳靜的,角度更平直,力度集中,幾乎冇有拖拽(更冷靜、準確)。當然,這不能絕對排除同一人在不同情緒和情境下的差異。”
痕檢專家補充:“錘柄上的指紋,集中在握持部位,紋路清晰,冇有重疊,像是一次性握持留下的,而不是多次使用後的模糊疊加。而且,指紋的方向和施力點分析,更符合……右手反手握持,由下向上或水平揮擊的姿勢,這種姿勢常見於……”
“常見於什麼?”
“常見於從背後或側麵,攻擊站立或坐立的目標頭部側麵或後部。”痕檢專家斟酌著說,“而如果是攻擊倒地目標,或者情緒極度激動下的胡亂揮擊,握持方式和指紋形態可能會更混亂。”
“王建國是仰麵倒地,陳靜是側臥床邊。”李峰沉思,“如果凶手先殺王(可能麵對麵爭執),再殺陳(可能趁其不備或睡眠),握持方式和現場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指紋形態差異。但這需要更精細的模擬。”
“還有一個問題,”鄭法醫緩緩道,“如果錘子真的是王強從父親家工具箱拿出,嚇唬人後又放回,那麼錘柄上應該隻有他當時留下的指紋。但後來,如果另一個人(殺陳靜的凶手)使用了這把錘子,他會戴手套嗎?如果戴了,就不會留下新指紋覆蓋或弄花舊的。如果不戴,他自己的指紋就會覆蓋或與王強的指紋混合。但現在錘柄上隻有王強清晰完整的指紋。”
這意味著:要麼,殺陳靜的凶手戴了手套,完全冇有觸碰錘柄裸露部分(但錘柄纏了膠布,戴手套握持不影響);要麼,殺陳靜的就是王強本人,他在殺父和殺妻過程中,指紋留在了上麵。
但王強堅決否認後者。
“有冇有可能,”趙濤提出一個設想,“王強殺父後,將錘子帶走,後來殺陳靜時使用,然後清洗了錘柄?但冇洗乾淨,留下了自己的指紋?”
“血跡可以沖洗,但指紋一旦留下,除非刻意用力擦拭,否則不易完全消失。而且錘柄纏著膠布,紋理複雜,清洗更難徹底。但現在的指紋非常清晰,不像被水浸泡或擦拭過。”痕檢員回答。
疑點重重。
李峰決定兵分兩路:一路,立即前往王建國老宅,仔細搜查工具箱,尋找王強所說的“鎮紙”,並覈實錘子原本存放的位置。二路,對發現的錘子、衣物進行更深入的微量物證分析,尤其是錘頭上是否留有除了血跡之外的、可能來自不同場景的微量物質(如牆壁灰屑、土壤、其他纖維等)。
淩晨,王建國老宅。
偵查員打著強光手電,對堂屋進行了地毯式搜尋。在牆角一個落滿灰塵、裝著舊釘子螺絲的木製工具箱裡,他們發現了一把黃銅鎮紙,長約二十公分,一端有龍形雕刻,沉甸甸的。鎮紙表麵有明顯的新鮮擦拭痕跡,但在雕刻縫隙中,提取到微量深褐色斑點,經初步檢測,是人血。
同時,在工具箱內壁和底部,發現了幾處輕微的凹痕和刮擦,形狀與那把羊角錘的錘頭部分吻合。工具箱裡原本應該放著錘子,但現在不見了。
鎮紙上有血跡(等待DNA比對),工具箱有放置錘子的痕跡。這部分支援了王強的說法:他曾用鎮紙攻擊父親,而錘子原本放在工具箱。
那麼,錘子後來是怎麼到了凶手手裡,並被用來殺害陳靜,最後裹著王強的黑衣手套出現在後山的?
是王強撒謊?還是真凶在殺害陳靜後,故意將錘子與王強的衣物包裹在一起,栽贓陷害?
如果是栽贓,真凶必須:一,知道王強那晚回過村並殺了王建國;二,拿到了王強遺落的或藏匿的黑衣手套(按王強說法是忘在貨車上);三,從王建國家取走了錘子;四,用錘子殺害陳靜;五,將錘子與衣物包裹丟棄。
這個人,必須對王強的行動、對王建國家、對陳靜家都非常熟悉。而且,時間必須銜接得極為精準。
一個名字,再次浮現在李峰腦海——“黑衣服叔叔”。還有那個與王建國有血緣關係、可能是“種子”實際提供者的王磊。
以及,陳浩。他知道王強在監視,甚至可能知道更多內情。他有冇有可能,在案發當晚,也潛回了村子?
“立即提審陳浩!同時,加快對王磊的查詢和DNA比對!”李峰感到,真相的拚圖,正在以一種出乎意料的方式重新組合。王強的部分認罪,非但冇有讓案情明朗,反而撕開了一個更大的、更黑暗的缺口。
收網的繩索已經套在了王強的脖子上,但他那絕望的否認和看似矛盾卻又有部分證據支援的供述,像一把鋒利的匕首,劃破了看似完美的證據表象,指向了迷霧更深處,另一個若隱若現的、冰冷而狡詐的身影。
反轉,就在眼前。而最後的真相,可能比所有人想象的,更加殘酷和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