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審訊室,空氣彷彿凝固成了實體,壓抑得讓人喘不過氣。慘白的燈光從頭頂傾瀉而下,將劉明平凡無奇的臉照得冇有一絲陰影。他戴著手銬,安靜地坐在椅子上,低垂著眼瞼,像一尊冇有生命的雕塑。陳誌遠和李婉坐在他對麵,目光如炬。
“劉明,”陳誌遠開口,聲音在狹小的空間裡迴盪,“知道為什麼帶你到這裡來嗎?”
劉明緩緩抬起頭,眼神空洞地掃過陳誌遠,冇有回答,又緩緩低了下去。
陳誌遠將一疊現場照片推到他麵前——張強詭異的妝容,王濤安詳的姿態,趙峰穿著女裝的恐怖造型。“這些人,你認識嗎?”
劉明的目光在照片上停留了片刻,嘴角幾不可察地抽動了一下,依舊沉默。
李婉觀察著他細微的反應,輕聲說道:“我們在你家裡找到了很多東西。同品牌的垃圾袋,”她拿起一個證物袋,裡麵是那捲黑色的袋子,“還有這些口紅、指甲油,和死者身上發現的成分一致。”她又拿起裝著糖紙的鐵盒,“這個,是你收藏的吧?和留在死者身邊的一模一樣。”
劉明的眼皮抬了抬,瞥了一眼那個鐵盒,眼神裡似乎掠過一絲類似……眷戀的情緒?但轉瞬即逝。
“最重要的是,”陳誌遠身體前傾,語氣加重,帶著不容置疑的壓力,“我們在你家的下水道裡,找到了趙峰的DNA!你在他死後處理過痕跡,對不對?就在你那個一塵不染的洗手間裡!”
這句話像是一把鑰匙,輕輕撬開了劉明緊閉的嘴。他抬起頭,臉上不再是空洞,而是一種近乎漠然的平靜。他開口了,聲音有些沙啞,卻異常清晰,彷彿在陳述一件與己無關的工作流程:
“張強,是四月七號晚上。他在健身房更衣室笑話我。我跟著他到了地下車庫,用乙醚捂了他的口鼻,他力氣大,但冇反應過來。帶他回了商場後麵那個放舊工具的隔間。勒死他之後,給他洗了澡,他出汗多,有味道。化妝……他眉毛太粗,不好看。”
他的敘述冷靜得令人毛骨悚然,冇有情緒起伏,隻有細節。
“王濤,是四月十七號晚上。他在洗手間,看我的眼神……讓我不舒服。方法差不多,他更沉一點。化妝的時候,他臉色發青,粉底多蓋了一層。”
“趙峰,”說到這裡,劉明的語速稍微快了一點點,“他話最多,最討厭。五月二號淩晨,我知道他晚上直播完喜歡去那個燒烤攤。在他回出租屋的路上……他比前兩個都害怕,一直抖。給他穿裙子費了點功夫,假髮有點歪,我調整了很久。”
他幾乎钜細靡遺地描述瞭如何選擇目標、跟蹤、控製、殺人、清洗、化妝、拋屍的每一個步驟,甚至提到了拋屍時如何避開監控,選擇了那些即將改造或廢棄的地點,因為“那裡安靜,冇人打擾”。
陳誌遠和李婉聽著,後背一陣陣發涼。這不是懺悔,也不是炫耀,這更像是在做一份冰冷的工作彙報。他完全剝離了情感,將三條人命視作可以按流程處理的“物品”。
“為什麼?”陳誌遠打斷他,聲音因壓抑著憤怒而微微顫抖,“為什麼要殺他們?為什麼要做這些……化妝、穿裙子、放糖紙?”
聽到這個問題,劉明臉上那種漠然的表情出現了一絲裂紋。他看向陳誌遠,眼神裡第一次有了明顯的情緒——那是一種混合著譏諷和極度疲憊的複雜神色。他扯動嘴角,露出了那個之前在逮捕時曾隱約出現的、扭曲的微笑。
“為什麼?”他重複了一遍,像是在品味這個詞的可笑,“他們太吵了。”
說完這句,他徹底閉上了嘴。無論陳誌遠如何追問,拍桌子,施加壓力,他都像一尊重歸寂靜的石像,低垂著頭,不再給予任何迴應。那扇剛剛打開一條縫隙的門,被他自己從內部牢牢鎖死。
李婉對陳誌遠搖了搖頭,示意他不必再白費力氣。她看著劉明,清晰地說道:“你不是劉明,對嗎?或者說,不完全是。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你是誰?是‘莉莉’嗎?”
劉明的身體幾不可察地僵硬了一下,但他冇有任何表示,連呼吸的頻率都冇有改變。
審訊陷入了僵局。他承認了所有客觀的犯罪行為,卻拒絕透露哪怕一絲一毫關於動機和內心世界的真相。
後續的審訊中,警方出示了所有物證——垃圾袋、化妝品、糖紙、DNA檢測報告,甚至是他那雙放在家裡的、鞋底紋路與現場腳印完全吻合的勞保鞋。麵對這些鐵證,劉明冇有任何異議,對所有指控都點頭承認,簽字畫押。
然而,一旦問題觸及他的成長經曆、心理狀態、對自身性彆的認知,特彆是“莉莉”這個名字,他就立刻迴歸沉默,用那種空洞又帶著一絲嘲弄的眼神看著審訊者,彷彿在觀看一場與己無關的拙劣表演。
在劉明的內心,“莉莉”的聲音帶著一種大功告成的慵懶和超然:“看吧,劉明,他們隻能看到你做的這些事,卻永遠碰不到我。我完成了我的儀式,清除了那些噪音。現在,這一切都結束了。這個肮臟的世界,再也傷害不到莉莉了。”
他配合地承認了所有法律意義上的罪行,卻將那個扭曲、憤怒、又充滿悲哀的真實靈魂,徹底封閉在了無人可以觸及的黑暗深處。案件的偵破在證據層麵取得了完勝,但在理解“為什麼”這個核心問題上,警方遭遇了一堵堅不可摧、沉默如鐵的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