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主的手臂並非無力拯救,
他的耳朵並非聾了不能聽見。
而是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
你們的罪惡使他轉臉不看你們,不聽你們的祈求。
因為你們雙手沾滿血跡,
指頭沾滿罪汙。
你們嘴唇說虛假的話,
舌頭吐出惡言。
無人按公正申訴,
無人憑誠實辯屈;
專靠空話撒謊,
懷藏毒害,生出罪孽。
他們孵出毒蛇的蛋,
編織蜘蛛的網——
吃這蛋的必喪命,
蛋一破裂,毒蛇就竄出。
他們的蛛網做不成衣服,
無法用自織的布遮身;
他們的行為儘是惡行,
手裡滿是暴行。
他們的腳飛跑作惡,
急於流無辜人的血;
他們的念頭全是惡謀,
所經之路儘是毀壞與暴行。
和平的道路,他們不認識;
他們的路上冇有公平。
他們把路徑變得彎曲,
行走這路的人都不知和平。
因此,公平離我們遙遠,
公義追不上我們。
我們尋求光明,反被黑暗籠罩;
渴求明亮,卻行在幽暗之中。
我們像盲人沿牆摸索,
如同無目之人蹣跚而行。
我們在正午絆倒,如在黃昏;
在壯健人中,卻像死人。
我們全都如熊哀嚎,
如鴿子哀鳴;
指望公平,卻無蹤影;
渴望拯救,卻遙遙無期。
因為我們過犯在你麵前眾多,
我們的罪惡作證指控我們。
我們的過犯常伴隨我們,
我們也承認自己的罪孽:
背叛、欺瞞上主,
轉離、不跟從我們的神,
口出欺壓與叛逆之言,
心裡醞釀並吐露謊言。
因此,公平被驅逐,
公義站在遠處;
真理在街上仆倒,
正直無法進入。
真理消失無蹤,
遠離邪惡的反成獵物。
上主看見冇有公平,甚不喜悅。
他見無人主持公義,就詫異無人代求,
於是用自己的手臂施行拯救,
以自身的公義扶持自己。
他以公義為護心鏡,
頭戴救恩的頭盔,
披上覆仇的外袍,
以火熱為衣袍。
他必按人的行為報應他們:
向仇敵發烈怒,
向敵人施報應,
向眾海島施行該得的懲罰。
從日落之處,人必敬畏上主的名;
從日出之地,必尊崇他的榮耀。
他必如洶湧的急流,
被上主的氣息催逼而來。
“救贖主必來到錫安,
來到雅各家那些離棄過犯的人那裡。”
這是上主說的。
上主說:“至於我,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是這樣:
我降在你身上的靈,我賜給你的話,
必不離開你的口,也不離開你子子孫孫的口,
從今時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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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啟示與現實指導意義:
1. 罪惡使人隔絕於神:人不能親近神,不是神無能或不願傾聽,而是因為自己的罪惡築起了隔絕的牆。這提醒我們,要時常反省自己的言行,遠離惡行。
2. 社會公義的失落源於人心的敗壞:當人心中充滿謊言、暴力和不義時,整個社會就失去公平與和平。我們每個人都當從自己做起,堅持說真話、行公義。
3. 神主動施行拯救:在無人能承擔拯救之責時,神親自介入,以公義和救恩為裝備,為祂的子民爭戰。這顯明神的信實與主權,給人終極的盼望。
4. 悔改是蒙救贖的關鍵:救贖主隻臨到那些“離棄過犯”的人。今天的我們也要真誠悔改,歸向神,才能經曆祂的拯救與同在。
5. 神的應許永恒不變:神承諾祂的靈和話語必不離開祂的子民,直到永遠。這給我們堅固的把握:無論環境如何,神的約永遠立定,祂的信實是我們隨時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