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以色列冇有王。住在以法蓮山地偏遠地方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來自猶大伯利恒的妾。
她對丈夫不忠,離開他,回到猶大伯利恒父家,住了四個月。
她的丈夫帶著仆人和兩頭驢去勸她回來。她接他進了父家,她父親看見他,就歡喜迎接。
女子的父親勸他住下,於是他在那裡住了三天,吃喝休息。
第四天清早,他起身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先吃點東西提提精神,然後再走。”
於是二人又坐下吃喝。女子的父親又說:“今晚留下吧,好好享受。”
那人起身要走,但嶽父又勸住他,他就再住一夜。
第五天清早,他起身要走,女子的父親說:“先吃點東西,中午再走。”於是他們又一起吃飯。
到了下午,那人帶著妾和仆人起身要走,女子的父親說:“看哪,天快黑了,留下過夜吧。明早早起再走回家。”
那人不願再住,就離開,走向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帶著兩頭備好的驢和妾同行。
臨近耶布斯,天快黑了,仆人對主人說:“我們進這耶布斯人的城住宿吧。”
主人回答:“不,我們不進外族人的城,隻去以色列人的城。我們去基比亞,或拉瑪過夜。”
於是他們繼續前行,日落時來到便雅憫的基比亞。
他們停在城裡的廣場,卻無人接待他們住宿。
那時有一位從以法蓮山地來的老人,住在基比亞(城裡的人是便雅憫人),傍晚從田間做工回來。
他看見廣場上的旅客,就問:“你們往哪裡去?從哪裡來?”
那人回答:“我們從猶大伯利恒要回到我在以法蓮山地的家。我去過伯利恒,現在要去耶和華的殿。冇人接待我們住宿。我們有草料餵驢,也有餅和酒給我、我的妾和仆人,不需要彆人供應什麼。”
老人說:“歡迎到我家來,我會供應你們所需,隻是不要在廣場過夜。”
於是他帶他們回家,餵了驢,他們洗了腳,吃喝起來。
他們正歡樂時,城裡的匪徒圍住房子,敲門喊著對主人說:“把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同寢!”
主人出來對他們說:“朋友們,不要做這種邪惡的事!他是我的客人,不要做這可恥的事。看哪,我的處女女兒和他的妾在這裡,我把她們交給你們,你們可以任意待她們,但不要對這人做這可恥的事!”
那些人不肯聽。於是那人把妾推給他們,他們整夜淩辱她,直到天亮才放她走。
天一亮,那女子回到主人住宿的房門口,倒在門檻上,直到天亮。
早晨,主人起身開門,要繼續上路,見妾倒在門口,雙手扶著門檻,就對她說:“起來,我們走!”但她冇有迴應。
那人就把她馱在驢上,回了家。
到家後,他拿刀將妾的屍體肢解成十二塊,送到以色列全境各支派。
凡看見的人都彼此說:“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到今天,從未見過這樣的事!大家想想,這事該怎麼辦?快說吧!”
本章啟示總結:
這段曆史揭露了以色列社會在冇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時代,道德的極度墮落與人心的冷漠。城中的惡行和眾人的沉默,最終引發全國性的震怒與戰爭。它提醒人:若冇有公義與敬畏神的心,人性會失控到令人髮指的地步;社會的安全與秩序不能僅靠外在製度,更需要內心對神的律法的尊崇,否則連最基本的人倫都會崩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