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對摩西說: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許特彆的願,要按聖所的秤以等價獻身給耶和華時,二十歲至六十歲男性的估價為五十舍客勒銀子;
女性的估價為三十舍客勒;
五歲至二十歲男性的估價為二十舍客勒,女性為十舍客勒;
一個月至五歲男嬰的估價為五舍客勒銀子,女嬰為三舍客勒銀子;
六十歲以上男性的估價為十五舍客勒,女性為十舍客勒。
若許願者過於貧窮,付不起所定的價額,就要將所獻的人帶到祭司麵前,由祭司按他的經濟能力重新估價。
‘若所許的願是獻給耶和華為祭的潔淨牲畜,這牲畜就分彆為聖。
不可更換或替代——不可用好牲口換次等的,也不可用次等的換好的;若強行替換,則兩者都歸耶和華為聖。
若所許的願是不潔之畜(即不配獻給耶和華為祭的),就要將牲畜帶到祭司麵前,由祭司按優劣估價。祭司定多少價,就是多少。
若主人想贖回這牲畜,須在估價上加付五分之一。
‘若有人將房屋獻為聖物歸給耶和華,祭司要按房屋優劣估價。
祭司定多少價,就保持不變。
若獻屋者想贖回房屋,須在估價上加付五分之一,房屋纔可歸還。
‘若有人將繼承的土地獻一部分給耶和華,
其價值按播種量計算:每種一賀梅珥大麥種的土地,估價為五十舍客勒銀子。
若在禧年之年獻地,所定價值不變;
若在禧年後獻地,祭司要按離下一個禧年的年數折算價值。
若獻地者想贖回土地,須在估價上加付五分之一,土地纔可歸還;若不贖回,或將地賣給彆人,此地永不能贖回。
到禧年解放土地時,此地將歸耶和華為聖,成為祭司的產業。
‘若有人獻上的是非繼承地(即買來的田地),祭司要按土地價值折算到下一個禧年,獻地者須在當日按所定價額付清,將其分彆為聖。
到了禧年,此地要歸還原主(即最初賣地的產業主)。
一切價值均按聖所舍客勒計算,一舍客勒等於二十季拉。
‘但不可將頭生的牲畜獻為聖物,因頭生的本就屬於耶和華——無論是牛或羊,都是耶和華的。
若是不潔牲畜,可按估價加付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按估價賣出。
‘人若將“永獻之物”(無論人、牲畜或繼承地)歸給耶和華,就不可變賣或贖回;凡永獻之物都是耶和華的至聖物。
凡被“永獻當滅之物”不可贖取,必要處死。
‘地上所有出產——無論是五穀或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屬於耶和華,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若要贖回當納的十分之一,須在原值上加付五分之一。
一切牲畜的十分之一——凡牧人杖下點過的第十隻牲畜——都歸耶和華為聖。
不可挑選優劣,也不可替換。若強行替換,則原牲畜與替代品都歸耶和華為聖,不可贖回。’
以上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吩咐摩西的命令。